金阁寺
对于三岛的研究,学界大多认为他的美学是伴随着“美,欣快感,死亡”的。其实我在重读这本书的时候一直带着某种期待视野,希望能在其中看到沟口对于自卑的辩驳。但好像自始至终没看到“自卑”之类的字眼,然而沟口的行为呢?踩孕妇肚子,在发现老师的不轨行为之后以种种手段折磨老师,学习成绩从预科一年成绩差强人意,到预科三年时成了倒数第一,他所有的离经叛道,我觉得都透露着人物自卑心理在绝对美的面前所有的本能的、悖德的反应。正是这些“悖德”,形成了人物内心的欣快感,这种欣快感成为凡世间的俗人所能体会到的最卑劣的美。
这就是拉康的,康德同萨德的命题。美在悖德之后,享乐在违法之后,在禁令之后。这是原乐的一种,是对快感原则的僭越。美就是一种罪、一种纯粹的恶。金阁对他来说是原乐,是对象小a,是大写之物,是菲勒斯,实体的金阁作为欲望的能指以及被阉割的对象构成了原乐场景的象征化,也是原乐被禁止和不可满足的象征化。对原乐的彻底禁止不可能,自杀恰恰是向原乐的蹦极跳,一种绝对的自由意志就是选择死亡的自由。所以沟口最后没有自杀,他烧掉了实体的金阁,穿越了欲望的幻象。沟口火烧了金阁,就像南泉斩掉了那只猫。
但我们别忘了,这是两个故事。南泉斩了猫,就真的斩断了妄念,或者像龋齿一样的美吗?没有。妄念仍在,众生仍不得道。所以才有赵州顶着草鞋走了出去。
于是在沟口抽完一支烟后,他并没有感到圆满。小说以沟口的一句“我要活下去”作为结尾,妄念继续他意识到欲望和原乐的不可满足他,用一把火哀悼了金阁在他出生之时的丧失,走向了未来在死亡驱力环绕下痛苦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