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纪监委通报,华晨汽车集团两位高管被查
9月15日,辽宁纪检监察网披露,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汽车集团”)副总裁刘学敏、原副总裁刘同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辽宁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资料显示,刘学敏出生于1973年10月,曾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华晨汽车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大连双D港产业园区党组成员、管委会副主任,大连金州新区经济贸易局党组成员、内资企业局局长兼经贸局副局长。2013年11月,任华晨汽车集团总裁助理;2017年4月,任华晨汽车集团副总裁。
刘同福出生于1962年10月,曾任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晨汽车集团总裁助理等职务。
2011年至2016年,先后担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裁,华晨汽车集团党委常委、董事、副总裁,2022年10月退休。
鳌头财经注意到,今年8月3日,华晨中国(01114.HK)发布公告称,公司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吴小安于2023年8月3日被廉署拘留调查怀疑及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并于2023年8月4日在不获起诉情况下保释外出。华晨中国系华晨汽车集团旗下的港股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