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002397)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股民索赔条件初步确定
梦洁股份(002397)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股民索赔条件初步确定
2022年12月26日,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梦洁股份,证券代码:002397)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 号)。证监会决定:对梦洁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经查明,梦洁股份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2、整改及配合调查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5日,对2021年度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820万元、2022年度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00万元,相关责任人已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2022年4月30日,梦洁股份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截至2022年7月,对2021年度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778万元,相关责任人已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2022年7月7日,梦洁股份对整改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对梦洁股份查明的违法事实及证券法、最高院的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司法解释,梦洁股份构成民事侵权,其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与股民买卖股票遭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损股民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索赔减损。
梦洁股份股民索赔条件:王金龙律师认为,依据证券法以及证券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判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23日之间买入梦洁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11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
特别注意:对账单需要有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资金账号、证券代码、股票买卖的时间、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内容,如果该股票目前还有持股,还需要打印库存股的清单。买卖交易较多的,除提供纸质版外,还请提供交易记录的EXCEL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