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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会计报税培训:国家的起征点规定

2023-08-07 10:59 作者:诸暨上元小张老师  | 我要投稿

  现在大家都是比较关注税务方面的事情,很多会计小伙伴都有在说税务相关的问题,我国的税种还是比较多的,但是和我们相关最多还是增值税,今天上元会计君就和大家来说一下关于增值税的相关内容!

  首先上元会计君先跟大家说下增值税的个人提供劳务征收率是3%,大家一定要注意哦!然后还有一点大家要注意,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及提供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等人员是免征增值税的哈!

  下面来说说一下根据国家的起征点规定,大家可以仔细看一下!

  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上元会计君提醒一下: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适用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政策。

  还有人会问,是否要开具发票,上元会计君就给大家回复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同时一群会计小伙伴,是做小生意,我们这边也说一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上面就是关于增值税征收的一些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会计伙伴,同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大家有会计相关的问题可以咨询上元会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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