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设计资质申报工程业绩
工程业绩。
1.工程业绩是指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应当独立签定工程设
计合同。行业配套工程中符合工程设计规模标准,但未独立签定工程设计合同的业绩,
不作为申请资质时的有效工程设计业绩。
2.申请专业乙级资质的,不考核企业的工程业绩。
3.除综合资质外,只设甲级资质或者不分等级的,企业申请该资质时不考核企业
的工程业绩。
4.申请乙级升甲级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是其取得相应乙级资质后所完成的中型
项目,其数量以甲级资质标准中的中型项目考核指标为准。
5.申请行业资质时,工程业绩的设计类型应当满足所申请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配备表要求。除民航行业乙级资质外,申请行业乙级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是其取得
相应专业乙级资质后所完成的中型项目。
6.工程业绩可以是包含工程设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7.工程业绩可以是在企业中国境外独立完成的。境外工程业绩应当提供驻外使领
馆经商部门出具的证明工程真实性和项目规模的文件,以及相关中文翻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