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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麻雀诱捕猫?丨勿在犯罪边缘试探

2021-10-26 22:32 作者:中国绿会  | 我要投稿

2021年10月中旬,中国绿会石家庄志愿者获悉相邻省份又发生了偷猫事件后,迅速联合石家庄动保爱心人士警惕起来。最终情况也印证了志愿者的担忧。据志愿者反映,10月19日23:15左右,有动保志愿者和热心市民在一小区门口发现外地牌照可疑车辆,经蹲证实,其确为非法猎捕麻雀和偷猫的团伙。在志愿者帮助下,团伙中3人被扭送至派出所。  

据现场绿会志愿者讲述,10月20日,当地派出所和森林公安办案人员共同对该团伙人员进行了调查,志愿者上交现场发现的麻雀12只(未算现场不慎放飞的);被偷的30个猫已由爱心人士接手,安置在动物医院。公安部门已对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这不是第一次志愿者向绿会反映这一情况。2020年7月25-26日,同样是来自石家庄的绿会志愿者举报:在石家庄发现一些人竟然用伤害鸟类、作为诱饵去抓捕家猫和流浪猫。据相关报道显示,“偷猫贼”用诱捕来的猫会被送到饭店,当作牛肉羊肉卖,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


令志愿者揪心的是,除了被诱捕的猫,麻雀也因此遭到了非常残忍的对待。

麻雀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喜欢以禾本科植物种子为食,育雏则主要以为害禾本科植物的昆虫为主,其中多为鳞翅目害虫。“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2000年麻雀便以入选《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   

新冠疫情爆发后,2020年2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也再次强调,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同时强调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图片及视频来源:绿会石家庄志愿者)


整理/cherry  审/ta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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