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广西教育厅和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相关文件要求,现制定教育学部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实 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及监察小组机构
(一)教育学部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单位复试工作。
1.组建相关专业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拟定复试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2.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纪律教育。
(二)教育学部成立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教育学部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开展全程监督。 1.监督复试考评及建档管理工作;
2.监督录取信息公示、接待咨询及考生申诉活动;
领导小组与监察小组在我校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结 束后自行撤销。
二、 复试安排及内容
(一)复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报到安排:2023年5月12日上午8:30开始,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603室
2.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8:30开始,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602室
(二)报到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审查原件;
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在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证 明,审查原件;
3.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审查原件;高水平教师须提供高级职称复印件,审查原件;
4.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问题、文献综述、理论基础、研究思路与框架等内容,不少于 5000字);
5.个人自述,以及能证明考生学术特长、研究潜质以及在科研和相关实践领域中有突出表 现的各种材料;
6.复试材料审核
教育学部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面试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到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 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参加复试。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 作弊等情况,以及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取消 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为线下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科研经验及科研能力、实践经验及实践能力、分析 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
2.请考生做PPT 展示汇报,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面试自我介绍3-5分 钟左右。
3.现场记录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
4.复试小组对各考生的作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
(四)复试成绩计算
1.面试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满分值为100分。面试专家根据考核项 目要求和考生表现予以评分。各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专家所评定分数加总后的平均分。面 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将在教育学部网站公示。
2.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将依据考生最终总成绩按照专业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 定拟录取名单,经我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统一公示。
(五)考试建档记录
复试相关材料归档留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
改动。所提交材料原件在新生报到时会全面复查,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联系办法
(一)本单位联系电话:0773-3870521 5857206 联系人:黄老师
(二)本单位纪委监督电话:0773--3870448
(三)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四)校研究生招生督查电话:0773—5850252
(五)校党风廉政办电话:0773—3696677
四、本细则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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