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了!我们的产权证为什么还办不下来?
近日,福州的几名退休教师向栏目求助,1999年,为了解决困难教师的住房问题,相关部门为他们办了一件实事儿,但当初的好事儿如今却演变成了一个历史遗留难题,让他们退休后奔波多年仍无果。
为解决教师住房困难问题
1999年15名教师优惠购房
这些退休教师介绍,1999年,解决困难教师住房问题是晋安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当时盘南小区在拆迁安置后仍有余房,因此这些房子就被优惠让售给了晋安区教育系统内的15位住房困难教师。
退休教师们提供了一份协议书,上面提到:甲方为晋安区教育局,乙方为新店镇人民政府和新店镇五四北路拆迁安置指挥部。
教师们表示,他们当初按规定把房款缴纳给了教育局。
教师们表示,购房时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 只有一张收款收据。因为想着是上级的利好政策,大家也都在耐心等待统一安排办证,但一等竟是20多年。据教师们侧面了解,办不了产权证的原因是由于房子是安置房,一开始就不能让售的。
退休教师
拆迁指挥部没有权利卖给晋安区教育局,教育局也不能够去买,也不能卖,这个拆迁安置房只能安排拆迁户。
为此,教师们也多次找到了当初缴纳购房款的晋安区教育局。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也曾向上级提出过两种途径,但都无法解决。
方案一:按照商品房销售的模式
由新店镇作为开发企业,直接将房屋让售给15户老师。
方案二:按照房改房的方式办理15户老师按照公房改革方案,由福州市房管局签订协议书,再向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去申请。
根据2018年晋安区教育局的信访回复件,由于是历史遗留问题,此事需要市政府召开城建例会,协调相关部门,提交“两权办”解决,但此事至今没有进展。今年大家也通过12345再次投诉,得到的答复仍是“无法解决”。
退休生活受影响 希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20多年来,教师们四处奔波,产权证一直无法办理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不动产登记与交易中心:
安置房办证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因为盘南小区是拆迁安置房,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与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提供拆迁安置材料以办理产权证。但拆迁安置房不能直接买卖,如果需要办证,首先要变更房屋性质。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拆迁安置房的总登只能用于拆迁安置,首先拆迁安置房要转为商品房,要开发建设单位来申请办这么一道手续,可能办这道手续的时候就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新店镇政府:需要了解情况回复
在了解了办不下证的原因以及该如何办证的流程后,记者找到了新店镇政府。根据当初的协议书,乙方新店镇政府应配合办理产权等相关材料。但由于时隔较久,新店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还需要再了解下情况。
新店镇政府工作人员
需要我们镇政府怎么做,我们会协调,需要我们镇政府怎么配合的,没问题。
晋安区教育局:
历史遗留问题 暂无解决办法
除了新店镇政府以外,在教师们看来,大家都把购房款缴纳给了晋安区教育局,那么作为牵头部门,教育局也应该为他们想想办法。
晋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购房款是交到我们这里来的,我们最后是交给了五四北拆迁指挥部。这个离现在21年了,领导更迭了很多届,确实不了解。
当天的走访中,晋安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涉及多个部门,也召开了多次协调会。但目前由于政策限制确实没有解决办法,就此问题,晋安区教育局表示,他们只能继续上报。
对于这样的结果,奔波了一天的教师们也觉得很失落,事情依旧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作为当年的晋安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谁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但反观此事,要想解决,记者认为不单单是晋安区教育局或者新店镇政府来处理,说到底此事当年是作为晋安区的一个民生项目,那么晋安区政府是否应该拿出应有的态度,以问题为导向来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呢?关于此事,帮帮团仍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