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传播法、传媒法制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培养目标
华政传播法、传媒法制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培养目标
传播学院 0301Z7 传媒法制 学术硕士
学位课
21
最低总学分
45
培养方案内容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传媒实践行业和法律实务部门所需要的复合型、专业型人才,使学生既懂法律专业知识,又懂传媒行业的运作机制,从而实现跨学科的人才培养目标。
具体要求:
(一)毕业生既可以做法律领域的专业记者,也可以做媒体领域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也可以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专门的法律机构从事与媒体相关的职业。还致力于培养专业的传媒法制研究人员。
(二)本专业聚焦新闻传播领域中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不同于刑法、民法等其他部门法。
二、研究方向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本专业设置以下研究方向:(一)互联网治理;(二)网络与信息法;(三)传播侵权与传媒知识产权。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三年,如确有必要,经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硕士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报研究生教育院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一至两年,三年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
四、课程设置
硕士生课程采取学分制。总课程学分不低于4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1学分、必修课14学分、选修课10学分。
(一)学位课(共21学分)
1.政治理论课(3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课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课时/1学分)
2.外语(4学分)
第一外语(72课时/2学分)、专业外语(72课时/2学分)
3.公共基础课(6学分)
新闻传播前沿专题(54课时/3学分)、法理学专题研究(54课时/3学分)
4.专业课(8学分)
传媒法总论(54课时/3学分)、中外传媒法比较研究(54课时/3学分)、网络与信息法研究(36课时/2学分)
(二)必修课(共14学分)
1.传媒法研究方法(定性)(36课时/2学分)
2.传媒法研究方法(定量)(36课时/2学分)
3.新闻媒体侵权专题研究(54课时/3学分)
4.中外传媒法制史研究(36课时/2学分)
5.法制新闻报道理论与实践(36课时/2学分)
6. 互联网法制研究(54课时/3学分)
(三)选修课(共10学分)
1.限制性选修课(限选2门,共4学分)
(1)传媒与宪法研究 (36课时/2学分)
(2)媒体与著作权研究(36课时/2学分)
(3)传媒职业伦理研究(36课时/2学分)
(4)传媒管理研究(36课时/2学分)
2.任意性选修课(任选3门,其中必须包含一门非本一级学科课程,二门本一级学科课程,共6学分)
五、培养方式
(一)本专业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
六、课程考核
(一)研究生学位课、必修课须进行考试,成绩评定以百分制计(75分及以上为合格);选修课须进行考查,成绩评定以中文五级制计(6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位课的考试以笔试为主;必修课、选修课可根据课程特点和培养要求,采用笔试、口试、论文等形式。
(二)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如果采取课堂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组织。笔试的时间一般为两小时(如有需要可适当延长);以论文形式进行考试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具体要求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与任务等综合决定。
七、中期考核
导师组在第五学期依据《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研究生经中期考核,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方面合格者,可继续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
八、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写作是对研究生学习和从事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与考核,是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必须属于本专业范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二)导师应加强对学位论文各环节的指导。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阅读文献和从事必要的调查研究,在第四学期提交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具体研究计划、主要参考书目等),并参加开题报告会,经开题小组审阅评议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三)学位论文选题应尽可能从高起点、新视角、前沿性和现实性的要求出发,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学位论文要求概念清晰,立论正确,结构严谨,资料翔实,文笔流畅,层次分明,具有独到见解和一定创新。
(四)学位论文答辩按学校规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