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人生1阿秋 遇鬼
在新中市中心区老商业街上,有一间叫金花书城的老书店。老书店规模很大,独占一座六层大厦。老书店的招牌也很大,足足遮住了大厦三层楼的墙面。那招牌上的四个黑字‘金花书城’,虽写的潦草不堪,但的确是以前某位实权大领导的真迹。
不得不说,这是一间气派十足甚至有些老气横秋的老书店。想想现今时代还能有如此规模的书店,真可称的上是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某种程度上说,这老书店真有点像活着的史前的巨大爬行动物。
即使在智能设备风靡的时代,这书店还是每日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生意看起来不错。但这也只是表面风光,实际出钱买书的读者并不多,大多来的人都是看客。看客们是养不活这偌大一个书店的。这不,书店为了创收,就把整个一楼租了出去,改成了智能手机大卖场。
真有些不伦不类!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世界在变在发展。老的东西总是会颓败消亡。只不过这总是引得爱故旧的人不胜唏嘘罢了。
一个难得的冬日晴朗日子里,一个男子推开了这老书店厚重的玻璃大门。他大约二十岁年纪,个头中等,身板单薄。虽然他年纪轻轻,但在穿着打扮上实在有些不修边幅。他的脸上油腻腻的,眼角积满干眼屎,胡子拉碴忽短忽长,头上的发型也凌乱不堪。他的身上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黑风衣。他全身都时刻散发出一股浓臭的苍老味道。
此时,只见他缩着头捂住耳朵,步履匆匆,经过一排排摆放着智能手机的柜台,来到了书店二楼。他之所以捂住耳朵,是因为他讨厌听这些电子产品发出的呲呲嗡嗡声。
他一过二楼书店的安检门,就有目的地走到一个高大的书架前。这书架上摆的都是文学名著。他随意拿起一本麦克维尔的《白鲸》,装模作样看了起来。他一边假装看书,一边观察周围的情况。他注意着墙角上的摄像头和地面上的工作人员。他瞅准时机,挤进几个书架的隔间里,偷偷掀开那本《白鲸》,把贴有磁条的那一页撕了下来。然后他又悄悄把这书装进了自己的风衣口袋。这样大功告成后,他脸上掠过一阵略带僵硬而又得意的淡笑。他并没有立刻收手,而是又走到一个放着各种旅游书的书架前。正当他要拿起一本保罗·索鲁的《老巴塔哥尼亚快车》时,突然一双光脚晃荡在他眼前。他吓了一跳,但马上镇定下来。他抬头仰看,只见这书架顶上坐着一个英俊帅气的大男孩。
这男孩约略应有个十六七岁年纪。他有一张漂亮的长椭圆脸蛋。这脸蛋虽然光滑白嫩,但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如果仔细看去,会在他耳根下面发现三道长长的细细的疤痕。这三道疤痕很像原始土著人涂在他脸上的装扮。他身上的穿着也是相当不修边幅。他竟然全身穿着一套蓝色保暖内衣。他身上稚气未消,此刻正沉迷于扣玩自己的手指甲。当他发现这偷书的男子正在瞧自己,就停止了扣指甲。他癔症了半天,缓过神来,就立即捂住下巴,忍不住惊叹:“咦,你能看的见我?”
偷书的男子见大男孩这样问,就把食指放在嘴边,对他嘘了一声,示意让他安静。
然而大男孩并没有闭嘴,而是手舞足蹈起来。他大喊:“哇哦,你真的看的见我!”
偷书的男子一见这大男孩反应这么激烈,就害怕起来。他悄悄往后退着,准备溜之大吉,但刚转身就撞翻了一个大垃圾桶。于是随着嘭的一声,书店里所有人都看向他。他的心也嘭嘭跳了起来,他的腿也发软哆嗦起来。这时几个书店工作人员向他走来。他强作镇定,不紧不慢地使出吃奶劲扶起垃圾桶,还大胆挥手向工作人员示意没事。这些工作人员一看没事了,就忙其他的去了。他算是逃过一劫。等平安过了安检门后,他长舒一口气,不忘回身对那坐在书架上大男孩得意一笑。
大男孩见这偷书男子特意对自己笑,就从书架上扑通跳了下来,跑了过去。
偷书男子见这大男孩突然跑向自己,以为是来抓自己的,就咚咚狂奔下楼梯。
于是他们二人,一个前面拼命跑,一个后面奋力追。他们跑到了闹市街上。
大男孩在后面大叫:“喂,你等一下。”
这一叫吓得偷书男子反而跑的更快了。只见他机智地转向一个大路的十字路口,趁着绿灯变成红灯的瞬间过了马路。他把大男孩甩在了马路对面。这时他从口袋里拿出偷的书大胆向这个大男孩做起了鬼脸。他甚至嚣张地吹起了口哨,做出了鄙视的手势。“你抓不到我!哈哈!”他笑声刚落,谁知这大男孩不顾车流,直接闯了过来。很不幸,汽车撞上了大男孩。他赶紧用书盖住眼睛。等了好大会儿,他才揭开书。他本想看路上的惨案,可路上一切如常。他正纳闷呢,忽然从他左侧传来一句问话:“你看什么呢?”他惊了一下,转头看去,只见那大男孩站在自己身旁。
这大男孩友好地伸出手,对他说:“你好,我叫王新宇,很高兴认识你。”
偷书男子愣了一下,握上了那伸过来的手,问:“你好。你不是来抓我的吧?”
“抓你?不是不是,我怎么会抓你呢?我见到你高兴还来不及呢!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叫啥呢?”
偷书男子有些害臊,结巴回道:“人家都叫我阿秋,不,不是,人家都叫我傻秋,不是傻秋是……傻球。”
“阿秋,傻秋,傻球,你这么多称呼啊!我该叫你哪个?”
“那个我先走了,再见!”
阿秋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扭头就走了。他不想认识这个内衣外穿的奇怪男孩。
他向前走了一段后,扭头回看,见内衣男孩已经不见了。等他扭回头时,谁知这内衣男孩却再次正好站在他面前。
内衣男孩这次大声诚恳对他说:“再见!”
阿秋又被惊了一下。他不太习惯这么正式的再见。他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我就住在那家书店里,以后可以找我玩啊。我很寂寞很无聊的。”
阿秋也很寂寞很无聊,但他不敢承认自己的无聊和寂寞。他被对方的坦诚打动了,他的心忽然热起来。眼见这个内衣男孩扭头走了,要过到马路对面去,他鼓起勇气朝这大男孩喊到:“那个你叫什么?”
内衣男孩听见他的喊声,就立在马路中间,热情回到:“我叫王新宇!”
这个叫王新宇的男孩又被几辆车横穿直撞过去。不过他却再次奇迹般安然无事。他像一个幽灵鬼魂站在路心。
阿秋使劲搓揉眼睛,不敢相信眼前这怪异的一幕。他撇撇嘴自问:“我该不是遇见鬼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