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就懂 | 47.恩格斯的“自然报复论”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与自然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
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失衡。
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如果人类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自然规律,恰当地把握住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能不断地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提高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
如果在对自然界更深层次的本质联系尚未认识到、人类与自然一定层次上的某种联系尚未把握住的情况下改造自然,其结果要么自然内部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类社会的平衡被破坏,要么人与自然的关系被破坏,因而受自然的报复也就在所难免。
人类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只有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认识到,自然条件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与前提。人类必须保护自然环境,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同时,人们可以运用已经获得的对自然界的真理性的认识来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把改造世界与认识世界真正结合起来,从而达到对自然界的有效改造。
这一理论对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具有重要意义,人类必须努力实现人与自己的协调发展,而不能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盲目胜利。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关系,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面、协调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