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看,这是微博不让发的内容!
是的,我说的就是我的上家,辣鸡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试用期6个月,实习期不算试用期
2.HR喜欢通过人身攻击、威胁改档案、给你推荐新工作等方式,威逼利诱,让你辞职
3.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不是一回事,请大家擦亮眼睛,该跑就跑
4.对不起,这次是我太软弱了,我明明是被无故辞退,却没抗住签了辞职信,现在只盼着能有一晚能睡个好觉吧,希望大家都不会遇到和我一样的境遇,也希望,下一次的我,不会再这样软弱。
最后的最后,档案在集团,请大家不要信HR的鬼话,打工人,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