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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被罚

2023-09-03 16:39 作者:基建观察室  | 我要投稿

9月3日,本报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因为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近日被行政处罚。



(图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建罚〔2023〕191号显示——

处罚名称: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案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

处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一万二千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2689G

法人代表姓名:李耀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25

公示期限:12 个月

处罚机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文|中国基建报 陈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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