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义一个类的时候,默认会有这两个函数,什么时候需要重新定义?当我们定义的类成员变量有指针(指针通常指向一个动态分配的空间)的时候,需要重写这两个函数,否则会造成内存泄漏
有指针成员的时候需要重新定义拷贝构造函数进行深度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