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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律师

2023-02-07 08:16 作者:英兰事务所  |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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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律师的辩护技巧:

刑事案件的辩护,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每一位刑事被告人的基本权利。而作为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则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知识与技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的利益。本文就结合笔者办理的一起案件来谈谈取保候审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及应注意的事项。

一、如何会见被逮捕的人:

被捕的人在被羁押后,其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因此,在侦查阶段中应尽量争取尽早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而避免不必要的羁押时间;同时也要注意会见的方式方法及注意事项:

1、及时通知家属或者单位:

在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关押时就应该及时通知家属或单位(包括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以便他们能第一时间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具体地点以及是否安全;

2、安排好会见场所:

一般看守所都设有专门的会客厅供嫌疑人进行会面谈话使用,但有时由于办案的原因也会将嫌疑人带至其他房间单独关押审讯;此时就需要我们提前和办案沟通协调好并做好相关准备;

3、选择适当的时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技术侦察措施或者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更为适宜的"。根据该规定可知,"因案件的特殊情况"是指以下情形: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2)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拟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缓刑需要对有关财产作出处理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情发生变化对已不适宜继续监禁的;

(5)发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致使不能公正裁判等情形之一;

(6)其他依法不应当拘留或逮捕的情况。

4、告知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未经执行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刑法》第50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如果暂住在监狱外的指定区域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即"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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