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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给已婚女性一条特权,因太前卫被后世停用,至今没有恢复

2023-03-08 10:00 作者:小鱼儿说史  | 我要投稿

从古至今,社会对女子有过太多的约束,在古代,由于是父权的统治,女子要遵守“三从四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已婚女性更是规矩繁多。然而,秦始皇就曾经给已婚女性颁发了一条特权,后来因为太过前卫被后世停用,至今都没有恢复


秦始皇是我国历史上的首位皇帝,他13岁时继承王位,39岁时称为皇帝,并且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击退匈奴,南征北战,修筑了我国的万里长城,可谓是千古一帝,他的功绩传承千世。

这样的一位千古英雄,在他统治期间,曾经对已婚女性颁布了一条特权,就是:“夫为寄豭,杀之无罪。”,这句话是有什么含义呢?


所谓“豭(jiā)”,就是“公猪”的意思,“寄豭”就是指放在别人家传种的公猪,后来就用来形容那些在别人家厮混的已婚男子。而秦始皇给已婚女性颁布的这条特权,就是如果丈夫在别人家厮混,妻子将他杀死也是没有罪的

从这条特权可以看出,秦始皇尊重女子,在某种程度上也提高了古代女子的社会地位。其实我国的古代女子,地位并不是一直处在卑微的阶段,除了武则天成为我国的唯一一位女皇帝之外,商朝时期的女子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战绩,来赢得封地,妇好将军就是如此。


只不过儒家思想出现后,对女子的约束就更加明显。儒家思想要求内外有别,也就是说男主外,女主内,女子还要遵从道德,未出嫁时听从父亲,出嫁后听从丈夫,夫死后听从儿子,而且要会女红,仪态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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