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残疾人社会工作
第六章
第六章 残疾人社会工作
考点一 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理论视角
(1)社会代价理论。该理论认为残疾的发生是人类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必然付出的代价。无论是从人的自然属性还是社会属性来看,残疾伤残都与人类社会共存。
(2)社区照顾理论。残疾人社会工作领域的社区照顾理论强调:残疾人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他们需要通过社区照顾(正式服务和非正式服务的结合)在社区内“独立生活”,即通过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适合性”的支持,在社区中实现残疾人自我最大的独立性和自我控制能力的发挥。
(3)社会网络理论。该理论从系统论角度来分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强调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应该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考点二 残疾人社会工作实务前提的特殊性
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直接导致了残疾人社会工作实务前提的特殊性:
(1)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更加注重残疾病患应该得到长期的照料,无论是在康复机构还是在社区,残疾人与其他病人相比,往往需要更长期的治疗。
(2)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更注重社会资源的整合,更重要的是激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潜能。强调多部门协作和不同专业人士的共同努力,尤其是社会工作者和工程技术成员(残疾人的辅具开发)。
(3)残疾人社会工作更加注重服务对象的优势和能力,强调潜能的发挥。
考点三 传统的残疾人观念存在的四大误区
(1)防止把导致残疾的原因归于个体的生理性因素或道德层面的缺失。
(2)防止把残疾人个体的问题“普世化”。
(3)防止把残疾人简单地看作是社会的“受害者”。
(4)防止把残疾人看作“理所当然”需要帮助和社会支持的人。
考点四 本土化视野下的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
(1)确立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新理念。
(2)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框架。
(3)实现残疾人工作机制的创新,构建网格化的服务模式。
(4)加强对残疾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
(8)构建全社会“友善”的残疾人价值观。
考点五 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
(1)残疾人社会保护政策体系建设。
(2)残疾人的民生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法律确认和保障。
(3)实施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国家规划。
考点六 残疾人社会融入的目标和主要措施
残疾人社会康复的主要目标包括:
(1)最大限度提高残疾人的生理功能,使残疾人功能的丧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并防止可能增加的损伤,提升残疾人面对困难处境的自我处理和自我照顾的能力。
(2)最大限度提升残疾人的社会适应能力,使残疾人学会向他人倾诉和沟通的能力,以获得充分的情感支持。
(3)最大限度提升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发挥其潜能力,走向“助人自助”,实现其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
加大残疾人的社会参与,推进残疾人的社会融入。主要内容包括:
(1)残疾人社会参与现状的评估,通过4R指标来分析,即角色、关系、反应、资源。
(2)对残疾人社会参与的能力进行评估,综合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的指标来测量。
(3)确定残疾人社会参与基于社会康复理论的基本原则。
残疾人社会康复的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点:
(1)残疾人平等公民权的确认,协助政府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其拥有公平享有改革开放积极成果的权利。
(2)残疾人生存权保障,构建适合残疾人生存的必需条件,尤其是在住房、食物和婚姻家庭方面的公平待遇。
(3)残疾人发展权的实现,使残疾人公平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就业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
(4)残疾人经济权益保障,帮助残疾人实现经济自立或提高其经济自立能力,保障其在经济生活中不受歧视;对于不能实现经济自立的残疾人,帮助其获得社会性经济保障。
(5)残疾人政治权利的保障,鼓励和促进残疾人以各种方式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包括选举和被选举权利。
(6)残疾人文化权益的保障,组织残疾人和健全人一起参与社会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支持和推进残疾人的社团活动,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7)残疾人生活安全的保障,消除残疾人在家庭、社区和社会上的物理性障碍,使其能够公平享受基本的公共设施的服务。
(8)形成“残疾人友好社会”,大力提倡人道主义精神,消除对残疾人的社会歧视和偏见,激励残疾人形成自强自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