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房建建筑总承包二级资质新办标准(土建二级资质总包)
郑州房建建筑总承包二级资质新办标准(土建二级资质总包)
现在二级资质可以办理了,那如何办理房建总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建总包二级资质可以办理吗?
根据住建部和广东省厅的最新发文,施工资质可以直接新办总包,专包二级,除了资产,技术负责人满足原二级标准之外,其他标准如人员可以按原三级标准去配。
所以,企业可以直接办理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房建总包二级资质)。注册资金,技术负责人标准就按照原二级的标准,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配人就按照原三级的配人标准。
房建总包二级资质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初次申请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时,要求公司净资产 4000 万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服务大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据资质标准,根据企业申报材料,提出审批意见。
(三)公示。审批意见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一般10个工作日左右,期间有问题的,可以申请申诉。
(四)公告。公示期过后,进行公告,随后可以领取资质。
事实上,以上的情况适用于所有的原来三级起办的其它总承包资质以及专业承包资质,包括电力二级资质 ,市政二级资质,公路总包二级资质,机电总包二级资质,水利水电二级资质,通信总包二级资质等所有总包都可以新办了!钢结构二级,路桥二级,起重设备二级资质,机电安装二级资质,地基二级资质,城市照明二级资质等所有专包二级也都可以新办了!
房建施工总承包资质现在仍然是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的资质标准,二级房建资质代办可以帮助企业获取相关资质证书,忙住参与某些工程招标的条件。
二级资质标准
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是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业绩、建筑工程人员和建筑施工企业设备的要求规定进行评定的。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中国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
1、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2、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3、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4、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近日,南宁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南住建〔2023〕172号》,通知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通知》明确:
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等级相应业务。
企业需承诺取得认定意见书后,在有效期内不办理工商注册地变更或迁出,不办理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涉及资质许可的事项。
市外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在南宁市注册成立并具有二级或三级相应资质的子公司(母公司在子公司控股的比例须为51%以上),可申请调整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南住建〔2023〕17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及《南宁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南府规〔2020〕3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要求,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现就南宁市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行范围
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等级相应业务。
二、认定条件(审查标准)
(一)企业信誉良好
1.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实施之日起,不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人社部门列入“黑名单”、因违反建筑市场相关规定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市场准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
企业发生上述情形的,从通报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恢复信用前,不得调整其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2.企业申请调整其资质承包工程范围时,其在南宁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得分排名前100名(且不得为零值或负值)。
(二)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
1.项目负责人具备拟承接工程所需的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由建设单位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企业参与具体工程项目投标时予以审查);
2.企业近5年内承担过本类别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三)能够提供足额履约担保
企业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供工程合同总价20%的履约担保(由建设单位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企业参与具体工程项目投标时予以审查)。
(四)企业需作出承诺
企业取得认定意见书后,在认定意见书在有效期内,不办理工商注册地变更或迁出,不办理企业重组、合并、分立等涉及资质许可的事项。
市外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在南宁市注册成立并具有二级或三级相应资质的子公司(母公司在子公司控股的比例须为51%以上),可申请调整资质承包工程范围。认定条件为:(1)母公司信誉良好,无前述不良情形;子公司信用评价得分不得为负值,其上一季度建筑业产值须达到1亿元以上(其中二级资质企业不低于2亿元);(2)项目管理人员具备拟承接工程所需的相应专业资格(由建设单位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企业参与具体工程项目投标时予以审查);母公司近3年内承担过本类别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3)子公司或者母公司以现金、银行保函等形式提供合同总价20%的履约担保;(4)母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予以担保承诺(由建设单位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企业参与具体工程项目投标时予以审查),并对子公司承揽高一资质等级业务期间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三、认定程序
(一)企业根据需要,需对其资质承包工程范围进行调整的,在参与工程招投标前向市住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认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市住建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予以审查,符合调整认定条件的,出具书面认定意见书。
(三)企业在认定意见书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的,市住建部门撤销认定意见书:
1.被资质许可机关撤回、撤销相应资质的;
2.被住建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
3.承建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4.在南宁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得分为负值的;
5.违反承诺或未履行承诺事项的;
6.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认定意见书的。
四、其他事宜
(一)经市住建部门出具书面认定意见书的企业,在认定意见书有效期内可参与相应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单位应予认可,不得设置限制、排斥条件。
(二)经调整后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业务的企业,各级住建部门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未达到承诺要求,或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责令停工,并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相关责任主体列入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
(三)本通知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原《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南住建〔2022〕283号)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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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丝长,春雨细,花外漏声迢递。惊塞雁,起城乌,画屏金鹧鸪。
香雾薄,透帘幕,惆怅谢家池阁。红烛背,绣帘垂,梦长君不知。
谁道闲情抛掷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日日花前常病酒,敢辞镜里朱颜瘦。(抛掷 一作:抛弃;敢辞 一作:不辞)
河畔青芜堤上柳,为问新愁,何事年年有?独立小桥风满袖,平林新月人归后。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依依梦里无寻处。(依依 一作:悠悠)
醉别西楼醒不记。春梦秋云,聚散真容易。斜月半窗还少睡。画屏闲展吴山翠。
衣上酒痕诗里字。点点行行,总是凄凉意。红烛自怜无好计。夜寒空替人垂泪。
叶下斜阳照水。卷轻浪、沈沈千里。桥上酸风射眸子。立多时,看黄昏,灯火市。
古屋寒窗底。听几片、井桐飞坠。不恋单衾再三起。有谁知,为萧娘,书一纸。
举头西北浮云,倚天万里须长剑。人言此地,夜深长见,斗牛光焰。我觉山高,潭空水冷,月明星淡。待燃犀下看,凭栏却怕,风雷怒,鱼龙惨。
峡束苍江对起,过危楼,欲飞还敛。元龙老矣!不妨高卧,冰壶凉簟。千古兴亡,百年悲笑,一时登览。问何人又卸,片帆沙岸,系斜阳缆?
长淮望断,关塞莽然平。征尘暗,霜风劲,悄边声。黯销凝。追想当年事,殆天数,非人力,洙泗上,弦歌地,亦膻腥。隔水毡乡,落日牛羊下,区脱纵横。看名王宵猎,骑火一川明。笳鼓悲鸣。遣人惊。
念腰间箭,匣中剑,空埃蠹,竟何成。时易失,心徒壮,岁将零。渺神京。干羽方怀远,静烽燧,且休兵。冠盖使,纷驰骛,若为情。闻道中原遗老,常南望、翠葆霓旌。使行人到此,忠愤气填膺。有泪如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