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法律实务-争点·研判·实操-郑绪华-01-对赌概述及展望


● 对赌的前世今生
● 对赌的含义
● =投资方经与目标公司和/或其控股股东协商,约定以其对目标公司未来某一时点净资产价值的预估值作为基准向目标公司投资,以取得目标公司的相应股权;而一旦目标公司在该时点未能达到预期经营业绩(预期利润指标或成功IPO)致使投资方投资亏损,投资方有权要求目标公司或控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计算方法向其作出补偿,该等补偿或为目标公司向投资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或为控股股东向投资方无偿转让公司股权以增加投资方的持股比例,或为现金补偿与股权补偿的混合,或为投资方向目标公司或控股股东以约定价格回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以退出目标公司
● 对赌的性质
● “对赌”是一种估值调整机制,其英文名称为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 VAM),即因投资方与融资方在对目标企业估值时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为了平衡投资风险,投资方在投资合同中与被投资公司(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常为目标公司的创始团队)约定的投资价格调整条款
● 该等安排将投资方的认股价格、认股比例和退出方式等与目标公司未来业绩进行挂钩并根据业绩指标和约定的计算方法对认股价格、认股比例和退出方式等进行反向调整
● 因其一般以未来不确定的条件成就与否作为确定投融资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故民间俗称对赌
● 对赌的类型
● 根据对赌所针对的目标条件不同,可将对赌分为上市对赌和业绩对赌
● 上市对赌,是指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和控股股东约定,若目标公司不能在未来某一时点成功在约定的国内或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则目标公司或原股东应按约定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股份
● 上市对赌的实现方式以股权回购为主
● 业绩对赌,是指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和控股股东约定,若目标公司在未来某一时点的经营业绩指标不能达到双方约定情形时,目标公司或原股东应按与投资方约定的计算方法所确定的金额向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或者由控股股东将按照约定方法计算所得的股权份额无偿补偿给投资方,或者由目标公司和控股股东按照约定方法连带进行现金与股权混合补偿,或者由目标公司和控股股东按约定价格回购投资方所持有的股权(股份)
● 业绩对赌的实现方式为现金补偿、股权补偿、现金与股权混合补偿以及股权回购
● 根据对赌所涉及的利益调整是针对投融资双方还是仅针对投资方的不同,可将对赌分为单向对赌和双向对赌
● 单向对赌,是指当目标公司在未来某一时点不能达到双方约定的对赌条件时,目标公司或原股东应按与投资方约定的计算方法所确定的金额向投资方进行补偿(包括现金补偿、股权补偿或现金股权?昆合补偿)或回购投资方所持股权
● 双方对赌,是指当目标公司在未来某一时点不能达到双方约定的对赌条件时,目标公司或原股东应按约定向投资方进行补偿或回购投资方所持股权;若目标公司在未来某一时点达到或超过双方约定的对赌条件时,由投资方向控股股东按约定进行补偿
● 对赌在中国的发展
● 私法理念转变对对赌发展的影响
● 对赌争议案件数据分析报告
● 对赌争议类型分布状况
● 股权回购型和业绩补偿型对赌案件总量分布状况
● 股权回购型对赌争议占所有对赌案件的绝大多数,表明投资方绝大多数愿意以股权回购的方式退出目标公司以获得补偿
● 直接型与担保型对赌案件总量的分布状况
● 担保型对赌案件尚不足全部对赌案件的50%,表明投资方对于对赌交易中的担保教能尚未达到多数认可
● 上市对赌型与业绩对赌型对赌案件总量的分布状况
● 在全部对赌案件中,业绩对赌的比例高达近2/3,而上市对赌只占1/3,表明投资方更倾向于接受根据目标公司的业绩指标获得相应价值补偿的方式,这可能与业绩对赌可以短期快速获得补偿有关,也可能与目标公司对成功上市的预期相对较低从而更倾向于接受业绩对赌有关
● 对赌争议时间分布状况
● 历年受理的各类对赌案件数量及分类对赌案件数量的分布状况
● 历年受理的担保型对赌案件数量及历年分类对赌案件数量分布状况
● 历年受理的上市对赌案件数量及历年分类对赌案件数量分布状况
● 对赌争议地域分布状况
● 股权回购型对赌案件地域分布状况
● 业绩补偿型对赌案件地域分布状况
● 兼有股权回购型和业绩补偿型对赌案件地域分布状况
● 担保型对赌案件地域分布状况
● 上市对赌案件的地域分布状况
● 对赌争议案件审理法院层级分布状况
● 股权回购型对赌案件的法院审理层级分布状况
● 业绩补偿型对赌案件的法院审理层级分布状况
● 兼有股权回购型和业绩补偿型对赌案件法院审理层级分布状况
● 担保型对赌案件法院审理层级分布状况
● 上市对赌案件的法院审理层级分布状况
● 对赌争议解决的司法困局
● 目标公司与投资方之间的股权回购型对赌究竟有效无效,尚无定论
● 股份有限公司与投资方之间的股份回购对赌协议究竟有效无效,充满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