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1776年)(英)亚当·斯密 第一卷 第十章 工资与利润的变化(二)
0.1
如果大多数人应该购买的是适应月薪的产品,那么奢侈品制造出来,又要卖给谁呢?
显然,奢侈品只能卖给比普通人收入高得多的少数人。
如果雇主每个月的投入是1万元,按照预期收益20%的利润,正好是2000元,也就是正好等于普通人的生活消费+一件奢侈品。
如果雇主每个月投入10万元,收益就是2万元了。如果投入了1个亿呢?
这样我们就发现,将人们收入水平相互隔离的首要因素,是人们能够拿出来投资的资金多少。
0.2
能够投资的资金更多,就可以做雇主当老板挣大钱。能够投入的资金不足甚至没有,就只能打工挣钱养家糊口了。
如果工人月薪是1000元,他必须全部拿出来作为生活消费,显然就不可能积攒任何资金。
如果工人每个月积攒100元,一年就是1200元。要凑够1万元,差不多需要10年时间。
积攒资金,就是“收入>支出”。工资收入当然也会随时间而提高,但如果支出也随之增加,想要积攒足够的资金,依然并非易事。
此外,就算工人能够积攒一些资金,受到工资总额的影响,它也是有上限的。月薪1000,总不可能一年赞下13000元吧?
只要提高投资的门槛,比如月薪1000的年底,必须要2万元才足够作为启动资金,那么依靠工资收入就不可能积攒出足够的资金了。
0.3
这样的社会结构通常被认为是“合理”的,少数人作为雇主享受奢侈生活,多数人作为雇佣工人过着属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但这也难免会招致疑问。既然多数人过着普通的生活,难道我们不应该把这种“普通生活”看做是正常的吗?奢侈生活,真的应该在人类生活中存在吗?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少数人的奢侈生活,完全是依赖于从工人的工资中得到的“补偿”,为什么不能有更为“合理”的分配方式呢?比如,雇主也应该像普通人一样生活,这样他就没必要得到过多的补偿,工人的工资也就会因此增加,从而提高普通生活的品质。
这样的观念就称为“社会主义”。它以“人人平等”为出发点,反对奢侈生活,实现的就是“平均主义”了。
0.4
为什么雇主可以享受比普通人更奢侈的生活呢?
这是一个“好”问题。
从历史来看,贵族时代享受奢侈生活的资格通常有两个途径:“血统”和“功绩”。
“功绩”就是“按劳分配”,多做多得,就像工人制造100件产品的工资,当然要比制造90件产品的多。
“血统”,完全是血缘关系,甚至是裙带关系,凭什么也可以享受奢侈生活呢?
有人说,“血统的享受,也是源于有功绩的祖先所遗留的恩泽”。
人们其实并不反感这种说法。除了“皇家血统”或者“王室血脉”之外,凭借功绩得到的血统赏赐会逐渐削弱,直至仅仅稍微强于普通人。要想获得更多,功绩血统的后人也必须再建功勋。
由此,对“血统”的反感,主要集中在皇帝国王及其附庸者的身上。“王权”的覆灭,本就是人们对“不公正现实”的反抗。
这样来看,雇主的奢侈生活,应该是源于他们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实际上,雇主也正是如此宣扬的。雇主通常被塑造成一个“头脑清醒,目光敏锐,顾全大局,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毅力”的形象。
既然人们将社会发展的贡献主要地归功于雇主,也就没有理由反对,雇主应该享受高于普通人的奢侈生活了。
1
因此,使劳动工资发生变化的五种情况中,只有两种影响到资本利润,即业务是愉快还是不愉快,伴随业务的是安全还是危险。
就愉快或不愉快而言,绝大部分的资本不同用途几乎没有或者根本没有差别,但在劳动的各种用途中,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尽管资本的普通利润随风险的上升而升高,但升高的程度似乎与风险不成比例。
由此可见,在同一社会或附近地区,资本不同用途的平均或普通利润率要比不同种类劳动的货币工资更接近于某种水平。事实也正如此。
一个普通劳动者的收益与一个生意好的律师或医生的收益差异,明显大于任何两个不同贸易部门普通利润之间的差异。此外,不同行业的利润在表面上的差异往往具有迷惑性,这是因为我们并不总是把应该算作工资的与应当算作利润的区分开来。
药剂师的利润一语,已成为过高利润的代名词。然而,这种表面上很大的利润通常只是合理的劳动工资。就技能而言,药剂师比其他任何技工都要精巧和细致得多,责任也重得多。他不仅是贫民的医生,而且在病痛或危险比较轻微的场合又是富人的医生。所以,他的报酬应当和他的技能与托付给他的责任相称,而且一般都包含在他所出售的药品价格中。
可是,在大集镇,一个生意最兴隆的药剂师一年所出售的全部药品的费用也许不过花他三十或四十英镑。所以,尽管他应该以百分之三四百或百分之一千的利润出售这些药品,但这种利润常常只是他的合理的劳动工资;他的合理的劳动工资,只有加在药品价格中才能够收取。表面利润的大部分实则为披着利润外衣的真实工资。
2
在一座港口小镇,一个小杂货商仅用一百英镑的资本就能获得百分之四十或五十的利润,而同地的一个大批发商人即使用一万英镑也很少能够获得百分之八或百分之十的利润。
对该地居民的便利来说,杂货商所经营的杂货业也许是必需的,而且狭小的市场不允许更大资本投在这种行业里。然而,这个小杂货商不仅须靠此生活,而且要活得和经营这业务所具备的资格相称。
除了拥有小额资本外,他须能读、能写、能算,同时须能判断五六十种不同的货物以及它们的价格与品质,还有用最便宜的价格去市场购买这些货物。简言之,他必须具备大商人所需。除了缺乏足够的资本外,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能阻止他成为一个大商人。
像他这样有才能的人,每年取得三四十英镑作为劳动报酬绝不能算作过高。把这种报酬从他的表面上很高的资本利润中扣除,剩余的部分恐怕就只是普通利润。在这种情况下,表面利润的大部分也是真实工资。
3
零售贸易的表面利润与批发贸易的表面利润之间的差异,在首都比在小城镇和乡村小得多。
在一万英镑可用于杂货业的地方,杂货商人的劳动工资对于这么大资本的真实利润,只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因此,一个富裕零售商的表面利润与批发商的表面利润差不多在同一个水平上。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以零售方式出售的货物一般在首都和小城镇及乡村同样便宜,而且还要便宜得多。例如,杂货一般更便宜;面包与肉类常常同样便宜。
把杂货运往大城镇的费用并不比运往小城镇或乡村高,而把谷物和牲畜运往大城镇的费用要贵得多,因为它们大部分要从远得多的地方运来。因此,假如杂货的最初成本在都市和农村都一样,那么,在获取利润最少的地方,它们的价格就最便宜。
可是,就面包和肉类的最初成本而言,大城镇比乡村高。所以,尽管大城镇的利润较低,它们的售价未必总是更低,但往往是同样便宜。
就面包及肉类这些商品而言,相同的原因减少了表面利润,增加了最初成本。通过使用更多资本,市场的扩大减少了表面利润,但在另一方面,由于货物从远方供应,其最初成本必然增加。
在多数情况下,表面利润的减少与最初成本的增加似乎可以互相抵消。谷物及牲畜的价格,虽然在王国各地很不相同,但面包及肉类的价格,在王国的大多数地方几乎完全相同,其原因也许就在于此。
4
尽管零售贸易及批发商贸易的资本利润在首都比在小城镇和乡村小,但从前者的小开始往往可以发大财的人,而从后者却很少做得到。
在小城镇和乡村,由于市场狭窄,贸易不能够总是随着资本的增加而扩大。因此,在这类地方,虽然某个商人的利润率可能很高,利润的总额却不能很大,因而他们每年的积累也不会很大。
相反,大城镇的贸易能随着资本的增加而扩大,而勤俭和生意兴隆的人的信用增加得比其资本增加快得多。他的生意随他的信用及资本成比例地扩大;他的利润总额随他的生意规模的扩张而增加;他每年积累的资金也随他利润总额的增加而增加。
但是,即便在大城市,发大财也不是一个正规的,知名的,众所周知的商业部门,而主要是由于长时期地勤勉、节约和小心地经营。
的确,有时候从事所谓投机生意也可以发大财,但是投机商人并不总是经营一种正常的已建立的和众所周知的生意。他今年是谷物商,明年是葡萄酒商,后年又是食糖商,烟草商或茶商。当他预见到某一行业的利润可能高于其他普通行业的利润时,他就会参与其中;当他预料到哪个行业的利润可能回到其他行业的水平时,他就会放弃哪个行业。
因此,他的利润和损失,不能和其他任何知名的和众所周知的行业商业部门保持任何常规的比例。一个大胆的冒险者有时可能通过两三次成功的投机而获得大笔财产,有时也可能通过两三次失败的投机而损失大笔财产。这种生意只能在大城市做。经营这种生意所需要的信息,只在商业和通信最广泛的地方才能获得。
上述五种情况,虽然造成了劳动工资与资本利润很大的不均等,但就总体的有利与不利而言,没有造成劳动和资本不同用途的任何不均等。
这些情况的性质是:弥补一些用途的小货币收益,抵消一些用途的大货币收益。
5
然而,为了使这种均等发生在整个有利或不利中,即便是完全自由的地方,亦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用途在附近是众所周知的和知名的;
第二,这些用途必须处在普通状态,或者所谓的自然状态;
第三,这些用途必须是使用者的唯一的或主要的用途。
第一,这种平等只能发生在众所周知的知名的用途中。
在所有其他情况都相同的地方,新行业的工资一般比旧行业的工资高。当设计者试图创建一种新制造业时,他首先必须以高于其他行业的工资或高于本行业应有的工资把工人从其他行业吸引过来,而他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把工资降到一般水平。
有些制造业,其需要完全由于时尚和一时爱好而产生,总会不断变化,而且很少能持久到它们被看成是知名的老制造业。相反,其需求主要是从用途或必要性产生的制造业就不太容易变化,同一形式或构造还为人所需要长达数个世纪。
因此,前一类制造业的劳动工资可能比后一类制造业的劳动工资要高一些。伯明翰的制造业主要属于前一类,而谢菲尔德的制造业主要属于后一类。这两个不同地方的劳动工资据说与它们各自产业的不同性质相符。
建立任何一种新的制造业、新的商业部门或新的农业实践总是一种投机,而设计者期望从其中获得巨大利润。这些利润有时是很大的,但有时或许是完全相反的;但总的来说,这些新行业的利润与附近其他老行业的利润并不保持一个有规律的比例。
如果计划成功,那么利润在最初通常是很高的。但当这个行业或做法完全确立并为人所周知的时候,竞争就使其利润降到和其他行业相同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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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只有在劳动和资本的不同用途处在普通状态,即所谓自然状态下时,这些用途的所有利害才会有这样的均等。
对几乎每种不同劳动的需求有时较平时大,有时又较平时小。在前一种情况下,工作的有利之处升高到普通水平以上,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工作的有利之处降低到普通水平以下。
在干草晾干期和收获期,对乡村劳动的需求比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大,而且工资也随着需求的增加而升高。
在战争时期,当四五万原为海上贸易的海员被迫为国王服役时,对商船海员的需求必然会由于人员稀缺而增加,而这种情况下海员的工资通常由每月一几尼至二十七先令上升到四十至六十先令。
相反,在日趋衰落的制造业中,许多劳动者不愿离开他们自己的原有行业,宁愿接受较少的工资,即便这种工资与他们的工作性质并不相称。
资本的利润随着使用资本所生产的商品的价格的变化而变化。当任何一种商品的价格升至普通或平均比率之上的时候,至少有用来将商品投放市场的某一部分资本的利润会升至利润的正常水平之上;当商品价格下降时,利润则降至正常水平之下。
所有商品的价格或多或少地都会发生变化,但有些商品的价格变化比其他商品要大得多。在人类劳动所生产的所有产品中,每年使用的劳动数量必然受到每年需求的支配,以便每年的平均产量尽可能等于每年的平均消费量。
前面已说过,在有些行业中,相同的劳动数量总是生产出同量或几乎同量的商品。例如,在麻织业或毛织业,相同数量的人手年年几乎都会制造出相同数量的麻布或呢绒。所以,这些商品的市场价格变化只能是因某种偶然事故引起的需求变化。国丧使黑布的价格升高,但是它对素麻布及呢绒的需求几乎没有变化,所以其价格也几乎没有变化。
但在有些行业中,使用等量劳动未必就都生产等量的商品。例如,在不同的年份,等量的劳动生产出数量迥异的谷物、葡萄酒、啤酒花、食糖、烟草等。
所以,此类商品的价格,不仅随着需求的变化而变化,而且还随着更大的和更频繁的变化而变化,因而这类商品价格波动极大。
一些经销商必定随着商品价格的波动而波动。投机商人的活动主要在此类商品上。当他们预见到某些商品的价格将要上升,他们就会试图全部买下;当预见到某些商品的价格将要下降,就会把它们全部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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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劳动和资本的不同用途的有利与不利总体中的平等,只有在那些用途成为使用者的唯一的或主要的用途时才能发生。
当一个人靠某一种不占据他大部分时间的职业谋生时,他往往愿意在闲暇时从事另一种工作,而他从这份工作中赚取的工资虽然较少,但与其工作性质相称。
在苏格兰许多地方,仍然还有一种称为佃农的人,尽管他们在若干年前比现在更常见。他们是地主和农场主的外佣工。他们从雇主那里得到的一般报酬是一间房屋,一小块种熟食叶用菜的小园子,一块够饲养一头奶牛的草地,或许再加上一两亩贫瘠的土地。
当佃农的主人偶尔需要他们的劳动时,他们的主人每周额外给他们两配克燕麦,约值英币十六便士。在一年的大部分时间,主人很少需要或者根本不需要他们的劳动,而他们耕种一小块土地也不会占用主人留给佃农自己支配的全部时间。
所以,当这些雇工的人数比现在多的时候,据说他们愿意在空闲时间以极少的报酬为任何人工作,而且愿意以低于其他劳动者的工资工作。
在古代,这种佃农在欧洲几乎随处可见。在土地耕种差且人口稀少的国家,大多数地主和农场主无力为自己提供额外的人手,而乡村劳动在某些季节是需要额外人手的。这些劳动者偶尔从他们的主人处得到的日报酬或周报酬,显然不是他们劳动的全部价格。他们的小块租用地构成这种价格的大部分。
但是,很多作家似乎把这种日报酬或周报酬看作他们劳动的全部价格。这些作家搜集古代的劳动价格和食物价格,并且乐于将两者说成是非常低。
这类劳动产品往往以低于其性质要求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苏格兰许多地方编织的长袜的价格比任何其他地方用织机织成的长袜的价格便宜得多。这些长袜是佣工和普通劳动者的劳动产品,他们从其他工作获取自己的最主要生活资料。
每年有超过一千双长袜从设得兰群岛输入利斯,每双的价格从五便士至七便士不等。我们听说,在设得兰群岛的小小首府勒韦克,普通劳动的普通工资为每天十便士。在设得兰群岛上,他们织成的毛袜的价值为每双一几尼以上。
在苏格兰,纺麻线同编织长袜的方式大致相同,并且主要由从事其他工作的佣工去做。他们只能赚取极其微薄的生活费,尽管他们试图靠这些工作来维持自己的全部生活。在苏格兰的大部分地区,一星期能赚二十先令的妇女就算一个好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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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富裕国家,市场一般非常广阔,任何一种行业都能够运用从事这些行业的人全部的劳动与资本。以一种职业谋生,同时又以另一种职业获得一些小利的实例,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穷国。
然而,下述情况与上述情况有些相似,却会在一个富裕国家的首都见到。我相信,没有任何欧洲城市的房租比伦敦还要贵。但我也知道,租用一套备有家具的房间,没有任何城市比伦敦便宜。伦敦的出租屋不但比巴黎便宜得多,而且相同质量的出租屋,伦敦的租金也比爱丁堡便宜得多。
似乎特别奇怪的是,房租昂贵是出租屋廉价的原因。伦敦房租昂贵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劳动昂贵、建筑材料昂贵(因为它们一般须从远地运过来),尤其是地租昂贵。(因为占有垄断者地位的各个地主,对城市中一英亩不良土地,往往要求比一百亩最优良农田的地租更高的地租。)
除上述原因外,还有一个,那就是人们所特有的风俗和习惯,迫使各家主租用整座房屋。
英格兰的一栋住宅意味着相同屋顶之下所包含的一切。但在法国、苏格兰以及欧洲其他地方,它常常只意味着建筑物的一层。一位伦敦商人不得不在他的顾客所居住的城镇的地段租一整栋房屋。他把最下一层作为自己的店铺,顶楼作为他自己及其家属的寝所。他把中间两层租给寄宿者以收回一部分房租。他期望靠营业来维持其家庭的生活,并不希望靠租房给寄宿者来养活家庭。然而,在巴黎和爱丁堡,租房给寄宿者的人往往没有其他的生存手段分租房间来谋生,借宿的价格不但需支付房租,而且需支付其一家人的全部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