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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的铜钱,秦简中之命案

2023-08-31 20:11 作者:Godeye258369  | 我要投稿

你不收这个钱就是死罪。湖南益阳兔子山秦简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例,秦始皇32年,一个名叫尊的女子,她拒绝收取品质不好的铜钱,就被人举报,益阳县最后判这个女子弃市,弃市就是在执行死刑之后,还要在街头暴尸十日。这个案例和睡虎地秦简中所记载的秦代法律也差不多,官府发行的铜钱,不管质量好不好,不管重量够不够,你都得收,你不收这个铜钱,就会面临严酷的惩罚。秦国发行的是一种叫做秦半两的铜钱,按照秦制,这个半两应该是7.9克,可是在秦始皇陵园墓西侧邢徒墓里出土的秦半两,最重的一枚是六克,最轻的只有1.35克。也就是说,秦代发行的秦半两重量都不足,甚至只有面值重量的1/5。它都是减重的金属货币,历朝历代的朝廷都会用减的金属货币去购买民间物资,这种做法就是对民间财富赤裸裸的掠夺,所以才出现了秦简中的案例,这个女性拒绝收减重严重的秦半两,最后被处死。其实货币也不是说必须符合多少重量的金属,只要有国家信用做背书,纸币也一样可以通行无阻,而给秦国秦半两做背书的就是暴力和严刑峻法。大秦帝国可以用刀逼迫所有人承认秦半两的价值,虽然重量不足半两,但只要人们愿意承认它具有半两的价值,那么大秦帝国的信用也就产生了。 引用来源:刘三解《青铜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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