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知全能但是很闲的魔界守门人【oc设定】
人类总是喜欢在小说里提到一种叫“魔族”的生物,进而引出一个叫“魔界”的地方。然而事实上并没有人类真正到过魔界,因此他们总是望文生义,落在已经被别人用过一万次的模板里出不来。绝大部分人类笔下的魔族,都是奇丑无比凶暴异常;绝大多数人类笔下的魔界,都是荒无人烟寸草不生。
玄亦喜欢看人类写的小说,虽然他不需要阅读也能知道这些小说具体讲了什么,但他就是喜欢看。他看乐子。
魔界实际上是个和平的地方。距离阶层制度被玄亦的祖辈们推翻,已经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如今的魔界,没有高低贵贱,甚至连金钱的概念都没有。街上的餐馆开着,可以进去随意品尝,只需要留下一句真诚的赞美或建议,因为店主开店不是为了挣钱,而是因为喜欢做饭,想要把好吃的食物分享给大家。其他职业也大抵如此。
这样的社会运转方式,如果放在人类世界的话,绝对撑不过三天——开图书馆的托莫卡总是这么说。大概是因为人类比魔族更看重私利吧。
没有义务,全凭兴趣——这样的社会居然可以和谐运转成千上万年,对于人类来说,绝对是难以置信的。不过玄亦觉得这就像吃饭一样平常。他的兴趣就是和妹妹玄影一起看守魔界的入口。
当然,魔族并没有性别之分。他们以兄妹相称,是因为以前去人间旅行的时候不想暴露身份,遂互称兄妹,后来慢慢地叫习惯了,干脆从此都以兄妹相称。不过,他们俩其实一样大。
作为魔界的守门人,玄亦的工作十分悠闲,因为平时几乎没有人会经过这道门。所以业余时候他会在家门口种菜。他在森林里还造了一片花园,血色的鲜花竞相开放,就像他头发的颜色一样。数百年前有几个诗人偶然掉进魔界,见到这片花园,啧啧称奇,将它命名为“天国花园”,还在一旁的石头上题了字。最后玄亦也清除了他们在魔界的记忆,客客气气地将他们送回了人间。
“托莫卡,我觉得有些人类还是挺有意思的,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坏嘛……”
自此,玄亦对人类产生了兴趣,时不时还拉着朋友跑去人间旅游。他还为此发明了一种名为“魔族印记”的装置。回到魔界后,他写了好几部游记,塞在图书馆的书架上。
玄亦持有一本名为《万知录》的书。这本书让他得以拥有全知全能的能力,但遇到什么事情,只要不是特别紧急的,他一般都习惯装傻。
“你说那个啊?那个我也不知道哟。”
玄亦的朋友很多,魔界的大家全都是他的朋友。在人间旅游的时候,他也结识了不少友善的人类,顺便帮一个叫林芹的男孩子暂时解决了校园霸凌的问题。就连游荡在大山里的那个“前·纯净之神”兼“现·摆烂之神”也成了他的朋友。
有时,玄亦和好友托莫卡还负责处理魔界大大小小的异事,堪比幻想乡的博丽灵梦和雾雨魔理沙。托莫卡很反感这些事,不过玄亦倒是挺乐在其中的。
或许对他来说,这样偶有波澜的日常,才是快乐的真谛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