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中英语作文的实用性的思考

我高中写英语作文一直有大于二小于四个葵花宝典:第一是从句套从句无限套娃,第二是词组接词组无限续命,第三是高端再高端亮瞎阅卷老师的24K钛合金鹰眼。
我写得开心,从来不用担心什么no less than 80 words;老师改得也开心,拿一个红笔圈圈画画好词好句,最后发现整张卷子除了 I, the, a 全画上了,跟道士画符一样精彩。
我家建筑物的出入口或安装在出入口能开关的装置前有两棵树,一棵是Ziziphus jujuba Mill,另一棵, either, 是Ziziphus jujuba Mill。
鲁迅要是在天有灵,一定会用腐朽的声带喊出这话我从没说过。
——然后到社会上被一通毒打。
前几天我在写自己的推荐信,啪啪啪写了六百来字,写完之后发给我一个在国外的亲戚改。一小时后他给我改了包括表意不明语义错用句意重复等等快四十个revision,然后又花了一小时微信通话试图告诉我这篇文章读起来到底有多踏*的烧脑,仿佛在看一个小学生写的超短篇侦探小说。

英语是作为一种什么东西而存在的?是一种沟通工具。
作为一种沟通工具,它最根本的功能就应该是让对方看懂你到底想要表达什么。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说,评价一篇文章好坏的最重要的标准是文章的易读性。
易读性可以细分成很多个维度,比如逻辑的通顺程度,语言的精炼程度,用词的准确程度,等等。
高中英语作文的逻辑很简单,基本上是单线平铺的叙事逻辑。遇事不决,firstly, on top of that, last but not least. 这使得如果以逻辑为唯一评价尺度进行评分的话一点区分度都没有。
因此几乎每一个英语老师都在强调用词和句子的复杂性,而对于作文的逻辑性基本上闭口不提。长期如此,学生们的作文句句都不像人话,但处处展露着才华。
我的托福写作老师被我逼疯过好几次:你的遣词造句很精彩,但整篇文章读下来就像一坨风干的巧克力味的便便,你到底是什么人?

如果一定要我说的话,我会认为高中英语作文考察的成分中“炫技”远远大于“实用”。
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要做出区分度来,就必须在天花板的高度上有所侧重。
但是就算是拿个齐柏林吊上平流层的天花板,没有地基支撑有个卵用。
所以这种作文可以写,但请不要把这种写作思维带到应用类文稿中。
你写的首先得是人话,其次才能在人话的基础上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