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2023】刑诉口诀
1.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显时特告死
2. 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害人、被害、要钱
3. 刑诉法中近亲属的范围: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不含隔代亲)
4. 检察院自侦案件:拘搜逼暴虐、失滥玩徇私、公安不敢管
5. 检与监竞合:与监沟通,或全监,或分管
6. 自诉案件范围:亲告罪(侮暴虐侵)、轻微案、公转自(不可调解、不可反诉)
7. 中院一审案件:国恐无死没缺
8. 回避理由:身份不当、违法违规、跨越阶段
9. 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包括近亲属)
10. 应当法援:盲精未、无死缺
11. 值班律师:不得出庭、不得上门、不得取证、不带助理、不转委托
12. 绝对不得担任辩护人:现陪利外离开
13. 调查取证:一般人,直接去;被害人,经许可
14. 辩护人在法定情形下告知无罪: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
15. 辩护人在法定情形下揭发检举:准备、正在、国公人
16. 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没有个别、没让核对、没给翻译
17. 被告人供述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没让核对、没给翻译、没给大人
18. 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昏暗见个猪
19. 电子数据的审查:若被篡改直接排除、若被修改具体分析
20. 免证事实不是证明对象,包括:简单常识、反复验证、无异程序
21. 证据事实不是证明对象,包括证据自身的要素、成分、规格、来源
22. 取保候审的条件:管制拘役附加刑、有期病孕无危险、期限届满未办结
23. 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离变传扰灭
24. 取保候审酌情遵守的义务:禁止加证件
25. 取保候审自动解除:后行为,在执行,前取保,自解除
26. 监视居住的条件:本该逮捕,但病孕唯特届;本该取保,但没人又没钱
27. 监视居住的地点:有家在家,没家指家;国恐侦批,有家指家(对有家的人,指定居住只发生在侦查阶段;对无家的人,起诉和审判阶段也可以指定监居)
28.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条件(先抓人,再补手续):实指边、自毁身、留多结
29. 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逮面重认盲精未
30. 逮捕的变更:免处罚、非监禁、超期限、放或变
31. 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建议:清白、轻微、超期、取监
32. 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提出释放或变更建议:预中从过防初小,老和病孕认唯一
33. 附民被告人:被共监继
34. 附民当事人不到庭的处理:原告人不来,应当撤诉。被告人不来:故意不来,可以缺席;下落不明,告知另诉
35. 期限重算:另有重罪,补充侦查;发回重审,改变管辖
36. 公安讯问时录音录像:一般案,可以录;无死重,应当录
37. 对证人可以强制到庭,但不可拘传、传唤
38. 核准追诉前:可强制、可批捕、不停侦、不起诉
39. 无需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盲聋哑、精神病、大人不同意
40. 特别不起诉:自愿供、大功益、高检核
41. 二审终审的例外:最高法、死复核、减轻判
42. 合议庭的组成:基中三五七、三五七三七、复三上三五、最高三五七(最高法院第一审合议庭不再吸收陪审员参加)
43. 庭前审查后退回检察院的情形:亲告不管不在,又来时特告死
44. 召开庭前会议条件:多、杂、大、可召开
45. 中止审理:天灾人祸
46. 应当休庭:回避、评议、换人、换程序
47. 自诉案件的特点:可调和撤反简,公转自不调反
48. 自诉缺乏罪证的处理:立案前,先软后硬;立案后,可软可硬
49. 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基清认同
50. 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盲精重,许无罪
51.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不构罪、不负责、不承认、不清楚
52. 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基三清、认同一
53. 不能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盲精未、大影响、有异议、未补偿、无罪辩
54. 速裁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不构罪、不追责、不情愿、不承认、不简单
55. 二审抗诉程序:二审抗,下抗上,抗诉书,同级放
56. 二审可开庭可不开庭,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异(事实、证据)死(死立执、死缓)抗
57. 二审后处理:全部正确应维持,量刑法律应改判,程序违法应发回,事实不清可改回
58. 再审启动:生效法、及以上;上对下,同级抗
59. 刑罚执行机关:法院(生死钱)监狱(常住户)社区矫正机构(非监禁)
60. 赃款赃物被设置权利负担如何追缴:恶意追缴、善意不追
61. 终结执行财产刑的情形:撤销判、死无钱、罚金免
62. 最高法院暂停执行死刑情形:漏嘴、共犯、立功、怀孕
63. 停止执行死刑后的处理:怀孕改判、不死发回,还死继续
64.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有期拘役,无期怀孕
65. 减刑、假释程序开庭审理:重大功关、破格减刑、不同意见、职务黑金(执行无辩护)
66. 社区矫正的解除终止:满赦—解;收死—终
67. 可以由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审理的案件:二十二岁在校生,性虐遗弃未成年
68. 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四五六,一起悔
69. 犯罪嫌疑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提出异议,应当起诉。确实无罪,法定不诉
70. 迁居考察:家可搬,检不变
71. 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其需要遵守的义务:服从监管,报告情况,批准离开,接受教育
72. 和解程序的适用条件:民间三四五,渎职七以下
73. 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对象:国恐贪、病半年、死无罪、死再审
74. 没收程序适用范围:重大犯罪、通缉一年,应当追缴;已经死亡,应当追缴
75. 没收程序是否开庭审理:有人来,应当开;没人来,可不开
76.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公暴继定
77. 申请强制医疗:初次申请不受限,再次申请隔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