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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企业海关新规定进出境包装货物有哪些管理办法?

2022-06-06 14:35 作者:关务小女子  | 我要投稿


一、南京企业海关新规定进出境包装货物有哪些管理办法?

云关通关务顾问温馨提示:

1.暂时进出境货物除因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折旧或者损耗外,应当按照原状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3.暂时进出境货物需要进出口的,其收发货人应当在货物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期限届满前向主管地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在货物复运出境、复运进境后,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结案手续。



二、企业进出境包装货物税款担保哪些要求?

1.企业申请办理循环包装物暂时进出境业务的,应当按照海关规定提供担保。企业可向海关提供保证金、保函等形式的税款担保。


2.担保要求

符合条件的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境或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


云关通关务顾问温馨提示:进出口报关软件,按照海关的核扣方式制定数据核销规则,可下载企业报关单和手册,实现数据本地化管理,然后根据手册备案及通关情况,生成海关所需要的核销数据,包括核销申请表、核销报关单列表、核销料件列表、核销成品列表以及核销单损耗等 核销报表,实现报核的自动计算,保持企业进出口总金额与海关账一致,协助企业顺利核销。


来源:原文由天津海关12360发布,云关通综合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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