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部门联合村委非法强拆,难道不应该纳入扫黑除恶的对象里吗
有关部门一直在严打扫黑除恶,但是有些地方的权势人员联合村委违法强拆百姓的房屋、虽然隔了有一年,想起来一肚子火,在去年村里留守的都是老人,年轻人为了生活在城市里工作,有关人员到村里拆除养殖场和房屋还有工厂和种植园难道不应该纳入扫黑除恶的范畴内吗?
法规是农村老百姓是靠山,地方的政策也相应帮助指引,但是往往是地方不当的政策不能“一刀切”成了压在老百姓头上的一座大山,有时候有种不给人喘息的机会,当时村里的老人们都太老实了,什么也不懂,宅基地的老房子人家说拆就拆,有些是不该拆的也拆除了,后来跟那些人谈话说:是老人同意拆除的,事已至此自己只能吃哑巴亏。
现在如果有人打着地方政策的旗号强拆或强推老百姓的房屋、养殖场和工厂,咱们不能再向近年来那样眼睁睁看着人家推自家的房屋,再也不能害怕和退让,无论是拆除还是拆迁,不能搞“一刀切”不遵守农民的愿意,都应当依法依规执行,我们可以用法规做后盾,保护咱们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自己不能再次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