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
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J 64号), 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 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以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职业资格后取得。可作为依据申报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的职业资格目录见下方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