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盔新国标-GB 811-2022 7月1日实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测试标准
2022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机构制定。
新版国标自202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全面替代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

头盔新国标-GB 811-2022 测试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结构组成
2.壳体
3.缓冲层
4.舒适衬垫
5.佩戴装置
6.护目镜
7.保护区及试验区
8.头盔质量(含附件)
9.头盔视野
10.头盔护目镜
11.刚度性能(只适用于A类头盔)
12.固定装置稳定性
13.佩戴装置强度
14.吸收碰撞能量性能
15.耐穿透性能
16.标志


一、主要修订内容
1.修改了适用范围
新标准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2.增加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
分别为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和表面摩擦力。
(1)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新标准规定落砂试验后护目镜的受损程度不能影响其正常使用,同时镜片雾度值应不大于10%。
(2)头盔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新标准规定被测的凸起结构应能被剪切、分离,或者不会阻挡切刀从凸起部位处滑过。主要防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在地上摩擦时,凸起物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的力造成骑乘者二次损伤。
(3)头盔表面摩擦力。新标准规定载物架应不会受到摩擦力阻挡而停止。这个指标也是模拟在骑乘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头盔在地上摩擦受到的阻力,摩擦力越大阻力越大,给骑乘者造成的伤害越严重。
3.新标准头型尺寸
新标准中测试用的头型尺寸参数相对更适合亚洲人的头型数据。头型由旧标准中大、中、小、特小4个头型修改为 A、E、J、M、O,5个头型。
4.修改了头盔的种类、形状
为便于直观区别,头盔按适用对象分为A类盔、B类盔两类,A类盔为摩托车乘员头盔,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和电动自行车乘员;B类盔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仅适用于最高时速不大于25km/h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按形状可分为1类盔、2 类盔、3类盔。1类盔形状为全盔,2类盔形状为3/4半盔(春秋盔)、3类盔形状为1/2半盔(夏盔)。
5.修改了标识要求
新标准的发布实施不仅弥补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领域的标准空白,更促进了头盔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新国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增加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领域的相关标准,正式填补了老国标《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领域上的标准空白,从而厘清了摩托车头盔、电动自行车头盔和自行车头盔三者标准,建立起三大领域的法规标准闭环。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蓝世有表示,我会在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工作上一直不遗余力。一方面,我会副会长单位晓安头盔一直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新国标起草工作;另一方面,省电动车商会联合各地市电动车协会、办事处与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电动自行车3C安全头盔的宣贯力度,并多次倡议会员企业和销售终端卖车赠送3C安全头盔。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新国标落地实施,相关执法部门在查处不符合标准的生产和销售企业时,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电动自行车头盔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将有望得到遏制,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新国标的有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