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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的专利申请人经常掉进的七大误区5

2023-08-10 14:33 作者:bili_44636029824  | 我要投稿

05、为节约成本,不委托或选择无资质的代理机构

有相当多的高校发明人并不清楚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之间的关系,在看到专利代理师撰写的权利要求时,尤其是通常第一条的独立权利要求时,会认为并没有把自己的技术方案写详细,认为越详细或者越是他真实的技术方案就越好,这其实也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认知。

专利是以公开换保护,就是通过说明书的内容公开来获取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以谋求经济回报。因此,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大小就非常重要了。

通常为了谋取更大的保护范围,专利代理师在说明书中进行必要的技术方案拓展后,会在权利要求书中尤其是独立权利要求书中以尽可能上位、概括的语言,以尽可能少的必要技术特征来描述技术方案;这样的权利要求虽然看起来非常概括,和发明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并不相同,但却可以获取更大的保护范围;而发明人提供的详细的技术方案以及拓展的可替换方案也会在专利具体实施方式中给出,以给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提供支持。

高校发明人为了节约成本,让课题组年轻老师或学生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并提交专利申请,往往会因为缺乏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审查意见答复,以及流程相关的各种期限、费用、手续等相关经验导致被驳回。

也有一些发明人在选择代理机构时过于关注价格,而忽视了考察代理机构是否具有资质,从而把自己辛苦研究取得的科研成果交于无国知局备案资质的公司(也即黑所)手上,这些黑所的流程管理以及撰写质量均无法得到保证,不管是哪个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则对该专利的影响都可能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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