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食品报关公司_进口食品申报要素通关【通关监管科普】

青岛港食品报关公司_进口食品申报要素通关【通关监管科普】
目前随着海关248公告的正式实施,目前所有进口食品都需要有在华注册编号(CHINA REG. NO.)才可以进口了,如果生产日期在2022年开始的,实物的内外包装上也要有显示在华注册编号。
依据:海关总署第24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关于注册,注册18类内的需要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18类外的由企业自主申请注册。
18类内的食品有:
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
其余食品为18类外。
所以目前的第一步是查询是否有在华注册编号,没有的话安排相关注册事宜。因为实物上要体现,所以首先要注册完毕后在安排发运。在注册的时候的产品HS和CIQ代码要和申报的时候一致,不然会比对不通过导致退单无法申报。
国内收货人资质如下:
A海关注册登记证
B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
C签约通关无纸化
进口国外食品通关思路梳理:
一、确认产品类别在18类内海关18类外,是否有做境外生产商注册备案
二、确认配料等是否合规,保险的话也可以去做个标签咨询报告
三、确认国外是否可以出具产地证等清关单据
四、安排物流计划空运|海运
五、到港后清关申报
六、查验(如发生)
七、放行提货
八、目的地查验(如发生)
九、出具进口检验检疫证明
PS:如有目的地查验和抽样检测,要等都完毕后才能销售
海关根据监督管理需要,对进口食品实施现场查验,现场查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运输工具、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二)集装箱号、封识号、内外包装上的标识内容、货物的实际状况是否与申报信息及随附单证相符;
(三)动植物源性食品、包装物及铺垫材料是否存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
(四)内外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污染、破损、湿浸、渗透;
(五)内外包装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海关总署规定的要求;
(六)食品感官性状是否符合该食品应有性状;
(七)冷冻冷藏食品的新鲜程度、中心温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病变、冷冻冷藏环境温度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冷链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是否正常、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可以进行蒸煮试验。
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的一些相关规定分享:
对于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产地国家(地区)、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储存温度等内容,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加施出口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标识。
对于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生产地区(海洋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涉及的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名称、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进口食品的一些注意要点:
①预包装食品要在我国有对应的产品国标,所有进口食品按照我国标准实行监管
②进口食品实物外包装要有显示在华注册编号
③进口食品国外出具的单据要提前落实,比如产地证和国外检验检疫证明等
④进口配料需要有食用依据,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不能超范围添加
⑤有条件的话,可以在国外把进口食品标签贴好。不然国内如果查验了要整改。
⑥有些国家的食品有特别要求,比如进口日本食品
⑦不是每批食品都会抽样,也不是首次进口就会抽样
⑧目前已经取消进口食品标签备案
建议进口的相关建议:
落实下是否用贵司资质进口,如是的话看下国内资质是否办齐
落实下国外生产厂商备案号和进口实际货物上是否有这个号码
落实下国外的清关文件是否可以提供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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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进口塑料及其制品规范申报要点
1、外观:指商品本身实际的外观状态情况,主要指商品的颜色、透明度和形状等表观性状,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目录》对应税号。
透明度通常可填报:“透明”“半透明”“不透明”等。
注意:透明度和颜色不可混为一谈,例如“无色透明颗粒”应申报为“无色、透明、颗粒”,不可减项申报。
2、成分含量:指商品中包含的各种物质种类及其含量。成分应用化合物名称填报,避免笼统填报为“添加剂”“助剂”“其他”等,各化合物含量相加应为100%,例如“聚乙烯97%,聚氯乙烯3%”。
3、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单体单元指能起聚合反应或缩聚等反应而变成高分子化合物的简单化合物,该项要素需填报单体的种类和含量。例如某商品成分含量为“聚乙烯100%”,单体单元比例可能为“乙烯97%、丁烯3%”。
4、比重:税目39.01项下聚乙烯根据不同比重归入不同子目,申报时应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填写。
5、底料来源(再生料、瓶片料、新料、副牌料):该项申报要素应从括号内“四选一”填报。
6、是否成卷:该要素为39.19项下商品专有要素,填报 “成卷”或“未成卷”。
7、是否单面自粘:该要素为39.19项下商品专有要素,应填报“非单面自粘”或“单面自粘”。
8、成分:指商品所含物质种类,仅填报各种物质化合物名称即可。
9、材质:指申报货物所用材料种类或塑料品种。应具体到化合物名称,例“聚乙烯制”、“聚丙烯制”等。
10、规格尺寸:表示申报货物的大小尺寸,其中块状、板状物应填报“长、宽、厚”,卷装物应填报“宽幅、单层厚度”,管状物应填报“外径、内径、长度”,若货物无法描述尺寸,应填报“不规则形状”。
注意原则上不能填报“无规格”。
11、若为半导体晶圆制造用需注明形状:按照申报货物实际情况申报,如果不是用于制造半导体晶圆,需注明“非半导体晶圆制造用”。
12、规格或型号:指商品的大小尺寸或表示产品用途和技术指标的代码。可选其中一项填报。
13、型号:指代表不同性能、用途和规格的产品代码,有的厂家称为“牌号”。
14、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指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需申报中文或外文品牌名称。
清关知识每日学:
对用于保税展示交易的货物有哪些特别要求?
●未经海关批准,展示经营企业不得将保税展示交易货物用于展示、交易以外的其他用途。展示经营企业需定期向海关申报出区展示货物情况。
●保税展示交易涉及许可证件的,展示经营企业须在货物销售前向主管海关提供许可证件。
●保税展示期限最长不得超过货物出区之日起6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区内企业应当向主管海关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货物出区展示完毕,展示经营企业应当向主管海关办理货物回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