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日,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了关于青岛华祥乐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案件的案件。
当事人青岛华祥乐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市南区团岛三路4号工地内进行施工作业,工地附近为居民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现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且第一次被执法人员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华祥乐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