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续前 恩格斯的补充说明—第三节 给倍倍尔的信
3.给倍倍尔的信
恩格斯在1875年3月18—28日给倍倍尔的信中有下面这样一段话,这段话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问题的著作中,如果不算是最精彩的论述,也得算是最精彩的论述之一。附带说一下,据我们所知,这封信第一次由倍倍尔发表在他1911年出版的回忆录(《我的一生》)第二卷里,也就是说在恩格斯写好并发出这封信的三十六年之后。
恩格斯在给倍倍尔的信里批判了也被马克思在给白拉克的有名的信里批判过的哥达纲领草案,并且特别谈到了国家问题,他写道:
······“自由的人民国家变成了自由国家。从字面上看,自由国家就是可以自由对待本国公民的国家,即具有专制政府的国家。应当抛弃这一切关于国家的废话,特别是在巴黎公社以后,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无政府主义者用‘人民国家’这一个名词把我们挖苦得很够了,虽然马克思驳斥蒲鲁东的著作和后来的《共产党宣言》都已经直接指出,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国家就会自行解体(sich auflöst)和消失。既然国家只是在斗争中、在革命中必须用来对敌人实行暴力镇压的一种暂时的机关,那末,说自由的人民国家,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因此,我们建议把国家一词全部改成‘公团’(Gemeinwe—sen),这是一个很好的德文古字,相当于法文中的‘公社’。”(德文原本第321—322页)【18】
应当指出:这封信是谈党纲的,这个党纲马克思在离这封信仅仅几星期以后的一封信(马克思的信写于1875年5月5日)里也作了批判;当时恩格斯和马克思一起住在伦敦。因此,恩格斯在最后一句话里用“我们”二字,无疑是以他自己和马克思的名义向德国工人党的领袖建议,把“国家”一词从党纲中去掉,用“公团”来代替。
如果向现在这种为了机会主义者的方便而伪造出来的“马克思主义”的首领们建议这样来修改党纲,那他们该会怎样狂吠,骂这是“无政府主义”啊!
让他们狂吠吧。资产阶级会因此称赞他们的。
我们还是要做我们自己的事情。在审查我们的党纲时,绝对必须考虑恩格斯和马克思的意见,以便更接近真理,以便清除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而恢复马克思主义,以便更正确地指导工人阶级争取自身解放的斗争。在布尔什维克当中大概不会有人反对恩格斯和马克思的意见。困难也许只是在用词上。德文中有两个词都作“公团”解释,恩格斯用的那个词不是指单个的公团,而是指公团的总和即公团体系。俄文中没有这样一个词,也许只好采用法文中的“公社”一词,虽然这也有它的不便之处。
“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这是恩格斯在理论上最重要的论断。看了上文以后,这个论断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公社已经不成其为国家了,因为公社所要镇压的不是大多数居民,而是少数居民(剥削者);它已经打碎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居民已经自己上台来代替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所有这一切都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如果公社得到巩固,那末公社的国家痕迹就会自行“消亡”,它就用不着“废除”国家机构,因为国家机构将逐渐无事可做而随着失去其作用。
“无政府主义者用‘人民国家’这一个名词挖苦我们”,——恩格斯的这句话首先是指巴枯宁和他对德国社会民主党人的攻击说的。恩格斯认为他攻击得对,因为“人民国家”象“自由的人民国家”一样,是无稽之谈,都是离开社会主义的。恩格斯竭力地纠正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反对无政府主义者的斗争,使这个斗争在原则上正确,清除它在“国家”问题上的种种机会主义偏见。真可惜!恩格斯的这封信竟被搁置了三十六年。我们在下面可以看到,即使在这封信发表以后,考茨基实际上还是顽固地重犯恩格斯警告过的那些错误。
倍倍尔在1875年9月21日写回信给恩格斯,信中顺便谈到他“完全同意”恩格斯对纲领草案的判断,并说他责备了李卜克内西的让步态度(倍倍尔的回忆录德文版第2卷第334页)。但是把倍倍尔的《我们的目的》(《Unsere Ziele》)这本小册子拿来,我们就可以看到一些关于国家的完全不正确的议论:
“国家应当由基于阶级统治的国家变成人民国家。”(《我们的目的》1886年德文版第14页)
这就是倍倍尔那本小册子第九版(第九版!)中的话!难怪德国社会民主党还是如此顽固地重复着关于国家问题的机会主义议论,特别是在恩格斯所作的革命解释被人搁置起来而整个生活环境又长期使人“忘记”革命的时候。
【18】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9卷第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