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硕律师事务所:业主要求保安指挥停车发生碰撞,法院如何判?
【好心帮忙却遭索赔】
张三(女)驾车回家,在小区停车时,由于车位较窄,加上本人车技不娴熟,遂要求保安甲指挥倒车,结果与其他车辆刮蹭,两车不同层度损伤,交警认定张三全责。张三以物业公司作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承担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遂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于法有据好心无责】
保安指挥停车是应张三要求而为的个人行为,不是履行物业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没有证据证明保安指挥存在故意或者过失,且此行为也属于“好意施惠”,是张三操作不当造成的。
【法院判决来了】
驳回原告张三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延伸】
好意施惠行为也称情谊行为,即行为人以建立、维持或者增进与他人相互关切、爱护的感情为目的而从事的不具有受法律拘束意思,后果直接无偿利他的行为。
好意施惠行为,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他人损害外,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