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爱”可以是对其他个体的优点的喜欢和仰慕,也可以是其他个体的认同产生的同情,悲悯。
那么“恋”便是对某个个体既有认同也有优点的喜爱之情。要保持“恋”的状态并不容易:如果她只有优点却并不为你所认同,那么你可以无情得挑战、侵略、占有她得所有优点;如果她只是被你所认同,却并没有任何的优点可以被你所察觉,那么如同同情乞丐般的悲悯,很可能便只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