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律师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律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金融借款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1.金融借款合同的订立:
签订金融借贷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双方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出借方是向金融机构贷款,而借款人是有还款能力的公民或法人;
(3)在签订协议前要明确约定利息和违约责任;
(4)出借人提供的是货币形式的资金,而借款人提供的则只能是实物形式或其他财产形式的担保
2.金融借款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其承诺时,另一方可以解除该合同;当双方都有义务履行自己的义务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该合同;
(2)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取得财产;
(二)有合法的行为主体;
(三)以合法的方式;
(四)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这一规定可知: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具备四个条件:
目的性;合法性;有效性;可变更性。
(1)目的性的要求是指所设定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的而产生的;
(2)合法性的要求是指设定债权的当事人是合法的;
(3)有效性的要求是指债权债务关系的设立及变更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4)可变更性即债权债务关系是可变的、可转让的、可变卖和抵押的。
无效的合同包括两种情况:因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条款导致不能实现债权的。4损害国家利益的条款导致不能实现债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经济合同的无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超越权限订立的经济合同,
(二)违反平等互利原则和经济常识而订立的经济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经济规律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而订立的经济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等社会公共利益而导致经济上不合理的结果;其他依法被确认为无效的情况。"
二、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
民间借贷属于一种特殊的民间融资方式,它是由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之间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临时进行的一种互助性质的资金拆借活动,不具有非法集资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