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纠纷律师


购房纠纷律师的诉讼技巧: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如果发生一方违约时,购房者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笔者结合的办案经验总结了一些方法。
一、及时起诉:
在发现商有违约情形时,应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为此时如不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的话,则有可能丧失胜诉权而得不到赔偿损失的权利;同时也可避免因对方拖延时间过长导致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出现。
二、收集证据:
由于购房者在签约前一般对商的情况不甚了解,所以为防止事后出现纠纷而自己处于不利和减少自己的讼累程度在签约时应尽量多搜集一些资料以作备用(包括但不限于:
(1)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及所售楼盘是否在预售范围内;
(2)商的销售广告是否合法合规并得到批准;
(3)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是否有误等),一旦发生争议时可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判断使用。
(1)对于上述:
(1)项中提到的证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因此若发现商不具备相关证件时即可依据该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而对于上述;
(2)项中的广告宣传内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5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构成虚假广告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