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头/太阳雨(四)
北京的严冬还是那么冷,风刮在脸上刺骨的疼。 从机场出来,孙颖莎用斗篷把怀里的小人儿裹紧,女孩只露出毛绒绒的小脑袋,乌黑柔顺的头发被编成麦穗状垂在脑后,显得格外俏皮可爱。 孙颖莎用侧脸贴着她的额头,有些担忧的念叨, “应该穿那件厚羽绒服的,都怪妈妈太粗心了,你冷不冷啊,茉莉” 小姑娘手脚被箍着动不了,只能把头摇成拨浪鼓, “我不冷的,妈咪,我想自己走” 换来一声斩钉截铁的否定, “不可以!” 女孩瘪瘪嘴,琥珀色的葡萄眼眨个不停, “小宝宝才用妈妈抱,我已经四岁了,可以自己走。” 孙颖莎见她小小年纪思路倒是格外的清晰,觉得欣慰又头疼,女儿向来比同龄的孩子成熟懂事,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少年老成,这一点倒是很像她。 奈何小狐狸斗不过老狐狸,孙颖莎立即垮下脸来,装出要哭起来的样子, “如果你感冒了,姥姥肯定会打妈妈的,你愿意?” 这招果然很管用,小姑娘一听就急了,又把脑袋摇起来,眼睛里甚至滚出了泪珠, “不愿意!我不要姥姥打妈妈” 孙颖莎见状赶紧安抚起女儿,心疼的摸摸她的小辫子, “不哭啦,你乖乖让妈妈抱,姥姥就不会打妈妈了” 女孩乖巧的点头,又把圆圆的小脸缩进斗篷里。 沈斯年等到出口处,远远地冲她招手,见她还抱着孩子,便穿过人群跑过来,抬手就去接她怀里的茉莉。 孙颖莎摇摇头,“没事,我抱得动” 女孩露出灿烂的微笑,奶声清脆, “沈叔叔,你是来接我的吗?” 男人微微屈膝,换上逗孩子时特有软糯语气, “是哈,叔叔专门来接茉莉和妈妈的,见到我开不开心” “开心!” 孙颖莎笑着把她兜紧,她知道女儿是惯会哄人的,果不其然小滑头紧跟着来了一句, “沈叔叔,我想吃肯德基” 沈斯年宠溺地摸摸女孩的头, “好,我们一会就去” 虽说在国外呆了四年,孙颖莎却从不让女儿吃快餐。 刚到国外的时候,因为实在吃不惯西餐,她就开始学着自己做东西,后来很快发现有了宝宝,更是没事就抱着中餐食谱研究,经过这几年的千锤百炼,现在可以说是厨艺精湛。 她把孩子安顿进后座的儿童座椅,然后绕到另一侧开门坐进去。 等她系好安全带后,沈斯年才缓慢的踩下油门。 折腾了一路的小姑娘吵嚷了没几句便昏昏然地睡不过。 孙颖莎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街景,觉得陌生又熟悉。 她还是回来了。 沈斯年从后视镜里看她,贴心的提醒, “莎莎,要不你睡一会吧,还有一段路程呢,我看你也累了” 她转过来,视线对上他的,摇了摇头, “睡不着” 然后又客气的补一句, “麻烦你了,斯年哥,这个月一定忙坏了吧” 她决定回国生活,还是因为沈斯年的邀约,年前,他在国内筹办了一个私立学校,专门针对高中特长生的定向培养和输送,体育方向这块正好缺个专业的负责人,他便想到了孙颖莎, “莎莎,就当帮我个忙,实在想不到还有谁比你更合适” 孙颖莎只考虑了一晚上就给了他答复,回到自己熟悉舒适的领域,在还能做点事的年纪尽量不去荒废光阴,是她一直未变的梦想。 而且,离开了这么久,我也想回家了,毕竟还有年迈的双亲。 有了孩子之后,她才更深刻的理解到父母的爱是多么的无私深沉,想起每次视频聊天,妈妈总在要挂断的时候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转而红着眼睛说再见的情景,她就愧疚的想打自己。 现在刚好有这么个机会,沈斯年又是她信得过的人,没什么可犹豫的,于是便顺水推舟,答应了他的请求。 “哪里,是你帮了我大忙了才对,工作上的事不用你操心,基本上都安排妥当了,就等你着走马上任呢” “其他生活上细枝末节的东西,最近我有时间,可以陪你一起弄。” 前方红灯亮起,男人单手握住方向盘,转头看向她,难掩眼底的深情, “莎莎,你跟我,不必这么客气” 孙颖莎故意不看他,笑着把头扭过去, “谢谢还是要说的,这是礼貌问题” 四年前刚到洛杉矶的那个星期,她一个人去了圣莫尼卡海滩,返程的途中却迷路了,独自在十号公路上徘徊,正纠结着要不要打电话让室友来接她时,一个亚裔面孔的男人主动跟她打起了招呼。她英语不好,一着急中文夹着蹩脚的英语蹦出来。男人一脸惊喜, “你是中国人” 孙颖莎长出了一口气 “太好了,你也是中国人” 这是她和沈斯年的第一次相遇。 绿灯亮起,男人坐正回去,看着前车亮起的尾灯,暗地里叹出一口气。 回到小公寓的第一件事就是缴费等暖气,寒冬的房间冷得像地窖,她把茉莉用厚厚的羽绒服裹着,母女二人依偎在沙发里, “妈咪,我们两个好像粽子啊” “哈?” 孙颖莎惊讶于孩子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笑着去摸女儿的头, “你还知道粽子?” 小姑娘用白嫩的小手拉下堵住嘴巴的围巾,一本正经的说道, “当然啦,我在视频里看到过,姥姥包的,那么大~” 她说着比划起来,两只胳膊费力张开,袖口处露出白细的手腕。 孙颖莎重又把她的衣服拉紧, “那么大的粽子,怕是要成精了” “妈咪,什么是成精?” 她仰头笑起来,刮了刮下女儿的小鼻子, “你就是只成了精的小狐狸” 敲门声响起,供暖办维修的师傅三下五除二搞定了阀门,不一会,地面就热起来,又等了大概一刻钟,屋里的温度已经非常适宜了。 茉莉脱了外套,只穿着套薄绒秋衣满屋子跑,刚刚的困倦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此刻正充当全自动拖地机,把小小的两居室用白色的棉袜子擦了个遍。 孙颖莎简单的打扫了下房间,又给家政公司打电话预约了日常保洁,等她从厨房里端出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牛肉面时才发现,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小人儿已经窝在沙发上睡着了。 她把面放到餐桌上,走过去抱起女儿走进小卧室,女孩迷糊着呢喃了句, “我不要洋娃娃,我喜欢奥特曼” 然后又翻身睡去,孙颖莎抚过女孩额前的碎发,不必仔细端详,她和他也有八分相像,血缘果然是最骗不了人的东西。 她走了四年,极力撇开属于这里的一切,努力割舍掉那些旧时光里深藏了十几年的记忆,可和他链接最紧密,羁绊最深的东西却一直被自己抱在怀里。 四年前的首都国际机场,她独自一人拖着小小的行李箱决绝的踏上飞往千里之外的飞机。 异国他乡的深夜抱着马桶吐得昏天暗地,第二天在医院里拿到B超单的那一刻人还是懵的, “怎么会,明明是安全期,而且只有那一次,怎么会这么巧” 她颓然的蹲在医院走廊里,直到泪水打湿了衣袖也没有下定决心。或许是因为报复的心理,也揉杂着自我惩罚的心情,更像是不想违背上天的旨意,总之,无论为了什么原因,她都决定,留下这个弱小的生命。 在飞机落地北京的那一刻,她望着女儿好看的眉眼,有一刹那涌起了疯狂的念头,她想象着王楚钦见到茉莉的样子,猜想他会露出怎样的表情,是惊恐还是欣喜。 可这样的妄想转瞬即逝,很快被残忍的现实撕裂,他应该早就再婚了,和傅如伊,毕竟当初离婚的时候就是因为她的原因,他大概率已经做了爸爸,拥有幸福的三口之家,又怎么会在意一个突如其来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骨血。 孙颖莎坐在女儿身侧,默默的把被角攥紧, “莎莎,你不会还对他念念不忘吧?” 王曼昱的语气带了几分忐忑。 她又缓缓松开手,慢慢地把褶皱抚平。 有些深入骨髓的东西,确实很难连根拔除,不过她更愿意相信,那不过是一种叫做习惯的后遗症,时间会慢慢将其消磨掉的。 入夜,王楚钦摸黑走进门里,穿过并不宽敞的客厅来到厨房,打开冰箱门就着那一点光亮给自己倒了一杯冷水。 手机嗡地震动了下,他瞥一眼,是林高远。 点开来,一条文字信息跃入眼帘,简短的五个字, “莎莎回来了” 他盯着那五个字看了好久,直到杯壁的冰冷沁入掌心,直到电话自动锁屏,光亮渐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