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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5.9 《孟子》

2023-04-06 11:12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9、《孟子》


  战国中期没落奴隶主阶级代言人孟轲的反动言论集。全书共七篇,相传另有“外书”四篇,已失散。

  《孟子》反对商鞅的“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发挥孔丘“信而好古”的观点,提出“法先王”,“言必称尧舜”。说“尊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1]。孟轲把战国看做是“世衰道微”的时代,说:“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2],“五霸”不如“三王”,现在的诸侯不如五霸,大夫又不如诸侯,这些人接连破坏奴隶制,简直犯了大罪。他把春秋看作不如西周,战国不如春秋,封建制不如奴隶制,今不如昔,一代不如一代。这是一种倒退的历史观。

  《孟子》攻击商鞅实行法治、镇压奴隶主贵族的革命行动为“不仁”,把孔丘的“仁”发展为“仁政”。说:“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3],先王都有善良爱人之心,所有才有“仁政”。以善良爱人之心,施行所谓“仁政”,就能统治好天下。孟轲以奴隶主阶级的虚伪“仁政”,反对新兴地主阶级的革命暴力。说“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借仁义之名用暴力压服人的是霸道,行仁政以德感化人的是王道。“以力服人,非心服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孟轲诬蔑秦国进行的统一战争是“以力服人”,攻击商鞅是“嗜杀人者”,提出“善战者服上刑”,对主张耕战的法家要处以死刑。并鼓吹用所谓“王者之师”,来反对新兴地主阶级的革命暴力。还说:“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所谓“仁政”,就是奴隶主阶级专政。

  《孟子》反对商鞅的“废井田”,叫嚣“夫仁政必自经界始”[4],行“仁政”必须以恢复井田制着手,“经界即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5]。田间的界限划正了,分配田地,制定俸禄,都可毫不费力地作出决定了,妄图使奴隶主重新获得世袭的封田和奴隶。孟轲咒骂破坏井田制的国君和法家是“暴君”、“污吏”,对主张耕战和开垦荒地、“务尽地力”的人,要处以严刑,这种以井田制为基础的仁政,是赤裸裸的反革命奴隶主暴政。

  《孟子》贩卖孔丘的唯心主义天命论。说“不忍人之心”即“性善”,是人们天赋的本质。仁、义、礼、智这一套奴隶主阶级的道德都是“天之所予”,“人皆有之”。以此建立起孟轲的尽心、知性、知天的哲学思想体系。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6]。充分发展自己的心,就知道本性。知道了本性就知道了天。“知天”关键在于“诚”。“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7]。通过内省修养掌握“诚”,天上人间的一切就包含在自己的心中,达到人和天的相通。孟轲鼓吹天命论,目的是要把天上的“上帝”和人间的“君主”结合起来。“天与贤则贤,天与子则子”[8],“顺天者存,逆天者亡”[9]。说什么尧传舜、舜传禹和禹传子都是天决定的,奴隶主的统治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谁触犯它,就是违反天意,要遭到灭亡。孟轲又把“天”与“才”结合起来,鼓吹所谓“天之降才”,有“不虑而知”的“良知”、“良能”、“先知先觉”的天才。他无耻地以天上降下的“救世主”自居,自吹“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历史证明这种反革命愿望,只能是一种痴心妄想。孟轲的唯心主义先验论完全是为复辟倒退路线服务的反动哲学。

  《孟子》一书的要害,是反对社会变革,反对进步,复辟奴隶制。长期以来,儒家把它同孔丘的《论语》相提并论。宋朝反动理学家朱熹大肆吹捧《孟子》,并为其作“集注”,列为“四书”之一。宋朝以后的封建统治者,把它法定为封建知识分子必读“经典”和科举考试科目,孔孟之道成为反动阶级统治和欺骗人民的官方哲学。一切没落阶级和机会主义头子,如[-]等,为了复辟旧制度,总是利用孔孟之道作为反革命思想工具。因此,我们在清算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同时,必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彻底批判《孟子》这本黑书,并肃清其流毒。


注:

[1] 《孟子·离娄上》。

[2] 《孟子·告子下》。

[3] 《孟子·公孙丑上》。

[4] 《孟子·滕文公上》。

[5] 《孟子·滕文公上》。

[6] 《孟子·尽心上》。

[7] 《孟子·尽心上》。

[8] 《孟子·万章下》。

[9] 《孟子·离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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