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创作品合法性的一些看法



上面这三张图片相信大家已经从囧仙那里看到了,同时也看到了囧仙对于二创作品的解说。其实我个人对这次二设的法令不是完全赞同。本来想发个动态评论一下,但是字数太多,想想还是发专栏吧。
其实不要以为这完全就是好事,它既是好事也是坏事。目前的二创作品基本都是没有通过原作者许可的东西,真正去授权的寥寥无几。再者,很多二创人事往往有一种心理就是“我这么做等于帮你宣传,不收你钱已经无所谓了,你又有什么好啰嗦的?”或者“这种方式就是社会的营销方式,看不懂这点还拒绝的人那跟傻子有何区别,会做生意不?懂什么叫人气不?”。有这种潜规则存在又何谈二设规范一说?别说很多原创作者因为这种强盗逻辑被迫同意二创,更不要说那种为了人气无限舔的原创作者了。而在这个问题上倒霉的很可能是粉丝们。想当年举报《死了都不卖》那首歌,挑头的其实就是听众。我说的简单些,假如民众举报换来的就是原创作者被迫妥协,或是二创者给原创者好处摆平一切,又或者两人本来就是串通一气。那像前段时间的xz、饭圈等等,这种事只会变成常态化,而且到最后粉丝们反而是被卖的一方,这是要尤其警惕的。
在二创这个问题上不能单纯以法令去规范(不得不说这次上层又一次幼稚处理了,当然你跟他们说这些也没用,他们只会说“我TM只是在做第一步,要是第一步都不让做那还怎么迈第二步),关键是要把人气宣传和二创的概念部分解绑,我分权、你推广这是和和气气的一件事,而不是你单方面拿我的东西去随便乱来或是反过来抢我的东西还振振有词。否则就谈不上尊重一设,更谈不上什么维护版权了。同时也要给原作者敲警钟,不能让他们觉得反正版权法根源是站在他们这边的,就可以轻易撒手自己的作品,只有让他们知道撒手之后有可能要不回来,那他们才能长脑子而不是没脑子。
不扯東方,東方已经是一二不分家的存在了,说白了就是撒手到再扔根绳子下去救人人家也会莫名其妙的感觉。ZUN先撒的手那别人也不用多说什么,但是对于其它作品的作者来说(尤其是对那些不希望别人对他的作品下手的作者),这点真的很重要。想当初山寨、抄袭就是这么一路转正的,不能再多一个抢夺他人成果的方式了。对于那些想要撒手的人,我觉得法令就不应该完全维护,而对于那些不想撒手的人才应该多加维护,这就跟你改密码一样,没有反悔一说。首先你自己要认清情况,不能说“我不可能去把法令从头到尾全看一遍”就可以搪塞过去,否则连最初的创作者都对自己的作品不负责任,那又何谈别人胡乱YY你的作品呢?
还有些回复那篇动态的说“总算不再是灰色地带了”。其实吧,说句不好听的大家别介意。如果真有那个能力为什么不去自己原创呢?当然,不是说二创没有自我价值。只是我必须说一句:谁都不是神主。大家的第一步都是一样的,能创作自己的作品,并且能把它抬到受世人瞩目的阶段条件都是一样的。所以又何必用灰色地带还诉说自己委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