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枝的案子又出问题了。这位老法律援助律师已经涉嫌职务犯罪。
刘荣枝的委托律师之一熊大再次在其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布现场视频,指出刘荣枝案一审法律援助律师可能涉嫌职务犯罪共犯;同时,他表示,江西警方委派法律援助律师也是违法的。

熊达律师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涉嫌刑事犯罪的被告人达到一定人数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其中,第四类人员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员。
老容止显然属于这种人,上面提到的法律适用于她的情况。
然而,法律援助律师介入的前提是什么?条例中明确规定他没有委托辩护人。当时,容止的家人立即委托律师在北京为他辩护。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不应该启动法律援助律师介入的程序。
法律援助律师由国家基金资助。他是公共资源,是纳税人花的。不是说任何人想用就可以用,也不是说不问对方有没有能力委托律师就可以随意分配。
只要你能够委托律师,你就可以停止使用法律援助律师。老容止没有资格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更有甚者,在没有任何申请的情况下,一审法检和公安机关主动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她指定了两名律师作为辩护人。这样的行为其实是违法的。不按规定介入的法律援助律师也是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帮凶。

为什么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为了防止被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与相关执法人员私下勾连,操作职务犯罪,从而造成一些冤假错案。
比如法律援助律师对旧案的不规范介入,也会让一些关注本案的人,尤其是她的家人,怀疑一审是否有猫腻。
旧的死刑复核还在进行,但通过熊律师的分析,一、二审中的许多不规范、不合理的地方也暴露出来,让很多人对本案判决的准确性失去了信心。

老容止事件似乎远未结束。
目前,刘容止的死刑复核能否顺利通过还只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