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力度,做到全口径、全覆盖
加大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力度,做到全口径、全覆盖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1月2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指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管好用好。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要围绕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决策部署,聚焦监督政府管理国有资产情况,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坚持全口径、全覆盖,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整改问责,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也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宪法》对国有资产也有明确界定,涵盖了各个方面的国有资产,规定了国有资产范围。既然《宪法》都对国有资产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界定,那么,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就显得极为重要,政府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分配,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方面的情况,就必须依法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就必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整改,确保不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
事实也是,中国不仅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资源非常丰富、国有资产规模非常大的国家,管理上出现任何闪失,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工作上出现任何失误,都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损失。
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有资产主要还是在政府层面管理和使用,主要由政府授权委托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实施管理,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尤其是地方,还没有能够对国有资产进行全口径、全覆盖监督。如果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作用发挥得更好,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国有资产效率的提升对国有资产人民性的体现会更好,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会更大。
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作用,更大力度地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提升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此次深改会已经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有了更加明确的部署。从总的要求来看,就是要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这个要求,显然不是一般性的原则要求,而是非常明确的工作要求,是从更高层面强调了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重要性。因此,各级人大必须按照会议要求,履行好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发挥好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作用。尤其是可能出现的问题方面,不仅要通过监督及时发现,更好通过监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严重问题,还要督促问责。
从监督的内容来看,就是要坚持全口径、全覆盖,要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国有资产范围进行监督,而不是选择性监督。因此,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必须从思想上、理念上都有新的转变,能够真正的把监督的范围到《宪法》规定的所有的国有资产,真正把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纳入到人大重要的工作范畴。
从监督的方法来看,会议指出,必须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毫无疑问是人大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最需要遵循的原则,也是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作用能否发挥的关键。人大是立法机关,更应当懂得依法监督的重要性,知道如何进行依法监督。会议同时明确,必须正确监督。显然,这是新的要求,也是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要求。方法只有正确,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没有正确的监督方法,不按照规定的范围监督,失位、越位或错位,都是不正确的监督,必须纠正。只有这样,监督的效果才会体现,监督的效率才会更高。
从监督的具体要求来看,就是要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如何报告,报告哪些内容,监督的重点在哪里,如何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检查,是保证人大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非常重要的方面。这其中,人大常委会下设的财经委员会应当更好地发挥作用,更多地参与到国有资产监督之中,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使用情况、运行效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等,进行专题调研、掌握更多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尤其对发生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问责建议。
总之,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加大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是非常必要的。有的地方探索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设在人大的做法,也是可以认真研究和商讨的。毕竟,国有资产是全民资产,人大代表人民,自然可以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行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