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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日妻子买手表,34万元手表成空盒子,快递公司却敷衍回应

2023-06-27 09:30 作者:子夜爆笑盘点  | 我要投稿



浙江杭州,一位妻子购买价值34万元的手表作为丈夫生日礼物,却在取货时发现手表失踪,女子多次向快递公司寻求帮助,仅得到“忙得很”的回应。




黄女士老公生日马上就要到了,为了给老公来个惊喜,黄女士下定决心,买那只34万元的手表,让老公眼睛一亮!


那天,黄女士提着忐忑不安的心跑去手表店,但是命运就像个顽皮捣蛋鬼,戏弄着她的期待,手表居然卖光了!黄女士气得想炸。


正当她陷入绝望时,一个神秘姐姐闪亮登场,告诉黄女士手表在她那儿,正好有货哦!


黄女士感激涕零地请姐姐帮忙买下,迫不及待地转账,这位姐姐办事神速,当天就买好寄出手表。黄女士就像等救赎的小可怜,焦虑地盼着包裹的到来。


夜晚过去,阳光洒满大地,这特殊的日子终于来了,黄女士早早起床,收拾好自己,今天要带老公领取那份神秘的惊喜,看着妻子兴高采烈,老公也跃跃欲试。


走进快递驿站,黄女士紧张兮兮地报了收货码,拿到那个期待已久的快递盒子,手捧沉甸甸的包裹,黄女士热血沸腾!为了立马让老公感受惊喜,她决定当场拆包装。


然而,就在揭开神秘面纱的一瞬间,黄女士目瞪口呆:手表的资料在,那枚珍贵的手表,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眼泪瞬间奔涌而出,黄女士悲痛欲绝,这可是34万元的手表啊!丈夫见状,赶紧关切地问她出了什么事,黄女士哭诉着把事情告诉了丈夫,丈夫深感妻子的苦心,感动之余更为她心疼。


在老公的安慰下,黄女士努力冷静下来,开始追查失踪表的线索,她联系了那位神秘姐姐,姐姐也超级震惊,姐姐告诉黄女士,当时寄包裹前,特意拍照留证防丢失,才让快递小哥带走的。


黄女士立马找快递公司,想弄清楚真相,发件站调出了当时的监控,画面里,发件员就像一名严谨的战士,踏着坚定的步伐,拿开装表的包装盒检查。


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确认表没问题后,并没拿出来,而是放好,重新包装,接着,他贴上标签,一切井井有条,看来,发件环节没出岔子。


若发件没问题,那手表丢失可能就是运输或派件中出了问题。黄女士联系了派件员,但派件员却像头被激怒的狮子,不耐烦回答她,说正忙工作,没空管这事,就挂了电话。


派件员态度让黄女士心生疑虑,决定仔细看包装,在包装另一面,没标签那面,她发现了惊人秘密——居然有划开的痕迹!


这意味着,表丢失不是偶然,而是有人为因素!气愤的黄女士决定找派件站理论,但多次联系派件站后,对方始终不给满意答复,派件站员工总推诿说负责人不在,无法查此事。


经过一番折腾,黄女士终于找到神秘负责人,然而,他表示,虽已跟进此事,但仍没结果。


黄女士坚定说,要求找回表,若找不回,就要赔偿,但派件站依然敷衍了事,声称忙得很,让黄女士回家等消息。逼不得已,黄女士只好报案。




1、黄女士购买手表后通过姐姐寄给自己,但收到包裹时发现手表不见,这属于邮寄物品丢失,应向邮政局或快递公司索赔。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一般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黄女士通过朋友购买了34万元的手表,但收到快递后发现手表不见,这属于邮寄物品丢失的情况。


黄女士购买的手表价值高昂,其丢失给黄女士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虽然法律规定最高赔偿额为所收取资费的3倍,但这属于格式条款。


快递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否则应认定为无效。


快递公司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依照比例原则,快递公司应负责赔偿接近实际损失的金额,即应对手表价值的绝大部分进行赔偿。


2、如果能证实存在人为盗窃的情况,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1000-3000),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3万-10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30万-50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于本案手表的价值高达34万元,属于较为珍贵的物品,如果证实其丢失是因盗窃所致,那么相关人员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1、诚信经营:这件事中,手表在运输过程中失踪,派件员和派件站的态度消极,暴露出快递公司在诚信方面的问题。企业应当强化诚信经营,加强服务监管。


2、消费观念:黄女士为了给丈夫一个惊喜,购买了34万元的手表。这反映出一种追求物质、品牌至上的消费观念。消费者应该更加理性地对待消费,关注生活品质而非炫耀。


3、保护自己权益:黄女士在手表丢失后,积极追查线索,寻求帮助。消费者需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要勇敢站出来。


4、关爱与陪伴:虽然手表失踪,但丈夫关切的态度让黄女士感受到了爱。这表明,关爱和陪伴比物质更重要。


5、提高服务质量:快递公司在此事中表现不佳。要提高服务质量,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6、法律意识:黄女士在事情陷入僵局后选择报案。消费者应增强法律意识,遇到问题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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