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精神疾病患者,如何证明自己已经痊愈了”
治疗犬/阳光:
越来越多的人会遇到“自证问题”,我为大家提供一个真实的故事,让大家理解判定逻辑和依据。(很多青少年太小没意识,而家长家对这些也没概念,假设日后遇到相关问题就太迟了。其实任何东西都有一个健全的过程,我们不评判这里面的不合理,更多是为了防止大家多次碰壁后的崩溃。)
今天聊聊“一个精神疾病患者,如何证明自己已经痊愈了”
2023年5月有人将某精神专科医院告上法庭
原因是,他因患有双相情感障碍,2016年在某医院就诊,并被上报到“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系统”,2023年4月报考驾照被车管所拒绝。
车管所说“医院需开具痊愈证明以及驾驶行为能力证明”
医院说“车管所需提起委托才能开具证明”
而车管所表示,必须医院先开具证明才能后续推进
最终,通过多方申诉、咨询无果后,将医院告上法庭
下面,我们继续聊聊细节
随着大数据时代,诊断和住院数据会被上传
首先是,医院上报“严重精神疾病障碍管理系统”
车管所通过系统查询到此数据,由此判定对方不符合条件
判定依据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和第七十九条规定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方案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其实,该规定中并未明确指出“精神病”指哪些疾病
车管所解释为,凡是被“严重精神疾病管理系统”登记的就是
那哪些会被登记呢
根据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版)》
双相情感障碍与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疾病被定义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所以,被确诊双相的患者,确实需要被上报
最后说一下事情的结果
如果考驾照,就必须先证明“自己正常”
而医院只能开具“有病证明”,无法开具“痊愈证明”
并且,通过医院司法鉴定科咨询,“痊愈证明是不存在的”
这就是陷入了“自证的死结”
这条内容,不是为了强调不合理
而是提醒大家,要适当避免麻烦
有病看病,提前知晓一下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避免多次碰壁后的崩溃
最后温馨提示一下:医院没有痊愈证明,但可根据患者情况开具复工复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