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寿|泰酷辣!保险知识看这篇就够啦
一.保险产品的内涵
保险产品是一种以被保险人的有形财产、相关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或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无形产品。

二.保险产品的分类
保险产品是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批单等组成的保险合同。
三.保险条款的分类
(一)按照保险条款的性质不同,可将其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两类:
1、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是指保险人事先拟定并印就在保险单上的有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基本事项。基本条款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依据,不能随投保人的意愿而变更。
2、附加条款
附加条款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附加条款通常也由保险人事先印就一定的格式,待保险人与投保人特别约定填好后附贴在保险单上,故又称附贴条款。
在保险实务中,一般把基本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承担的责任称为基本险,附加条款所规定的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称为附加险。投保人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而必须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才能投保附加险。
(二)按照保险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可将其分为法定条款与任意条款两类:
1、法定条款
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明确规定的条款。法定条款的内容包括: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2、任意条款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条款。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前条规定的保险合同事项外,可以就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做出约定。通常,任意条款也由保险人根据实际需要订入保险单条款,如具体保险中对保险金额加以限制等。
四.保险理赔的流程
(一)受理案件
受理案件是指保险财产发生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登记相关报案信息、核对被保险人保险情况并做出是否派员赴现场查勘的过程。
1、接受报案
坐席人员接到报案后,应详细询问案情,并做好报案记录。主要记录内容:投保险种、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受损情况、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方式等。
2、承保查询
坐席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查询有关该案的承保信息,核实出险单位是否在本公司投保,并了解有无分保、共保以及保费缴纳等情况。
3、通知查勘定损
坐席人员接到客户报案后,调度查勘人员查勘定损。
(二)查勘定损
查勘定损是指接到查勘通知后,查勘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勘,准确了解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并协助被保险人施救、拍照、估损、索取有关单证,作好文字记录的工作过程。
查勘工作内容包括:
1、核实出险时间、地点。核实出险日期是否在保险期限内,受损标的所在地点是否与保险单中载明的地址相一致;
2、查明出险原因。通过查验出险标的的损失情况、被保险人或目击者叙述的事故经过,初步掌握出险原因;
3、初步确定保险责任;
4、现场拍照、绘制草图;
5、确定损失;
6、向被保险人列明清单索取涉及赔案处理的资料。

(三)立案
对一时不能排除保险责任的赔案,应根据有关查勘定损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作立案处理。对于符合立案要求的,要结合损失查勘合理确定估损金额,并随理赔进展及时调整,超过本级权限案件及时提交上级公司处理。
(四)责任认定
责任认定是理赔人员根据查勘记录、事故证明及有关材料,遵照保单中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分析灾害事故的主客观原因,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过程。
(五)损失核定
损失核定就是在保险责任认定后,根据查勘记录详细审核被保险人提供的损失清单和费用清单,审核受损财产是否属于保险财产,施救费用支出是否“必要”、“合理”等,以确定保险赔偿范围的过程。
(六)赔款计算
赔款计算是指保险人在受损标的损失金额核定完成后,根据条款赔偿处理的有关规定,计算赔款金额的工作过程。
(七)撰写理赔报告
该报告要反映从承保到出险查勘、定责定损及赔款计算的全过程。
(八)核赔
核赔人员须按照保险条款及公司内部有关业务规章制度,对现场查勘、责任认定、损失核定、赔款计算等环节以及赔案单证进行审核,并出具核赔意见。
(九)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