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思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的法治思维
现代国家的三种权力
有职必有权、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责
立法权(决策)
科学
民主
法治
行政权(执行)
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
政务信息要公开
司法权(判断)
审检独立
≠ 司法独立(资本主义)
审判中心
司法公开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和行政区划
结构形式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地方权力来自于中央
中央领导地方
行政区划
横向划分
普通行政区划
民族自治地方区划
特别行政区划
纵向划分
四级行政区划(省市县乡)
省、自治区
(设区的)市、自治州
县、自治县、市辖区、县级市
乡、镇
三级行政区划(省县乡)
直辖市
县、自治县、市辖区
乡、镇
我国的国家机构
最核心的国家机关是人大,其他机关都是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中央国家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开会存在,闭会解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常设机构
国家主席
正主席
副主席
国务院
最高行政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家监察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关
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高级人民法院
省级检察院
监察委员会
市
市、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
市、自治州政府
中级人民法院
市级人民检察院
监察委员会
县
县、县级市、市辖区人大及其常委会
县、县级市、市辖区政府
基层人民法院
检察院
监察委员会
乡
乡人大
无常委会
乡政府
无工作部门
仅2人
注意
人大、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
监督关系,只撤不改
检察院、监察委员会、政府上下是领导关系
领导关系,既撤又改
城市的基层政权是县级市和市辖区
农村的基层政权是乡镇
检察院、法院、监察委设到县级
不能违法是底线的核心思维
依法治国的核心
以法律约束国家权力
目的是保障公民的权利
如何约束国家权力
更加精确、具体的法律制度
科学立法
主体
权限
内容
程序
责任
权力要精确细分(= 更多的监督和制约)
横向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要分工
纵向
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要分工
需要更多的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的基本取向
控制国家权力
保证公民权利
5+2的法律制度
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 → 五位一体
人权、国安
需要更多的立法者贯彻科学、民主、法治的立法三原则进行立法
建立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有更多的法律,则需要
更多的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
更多的学习法律
全民学法,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聘请律师和专家
领导干部:有法治思维的优先提拔
目的:让所有单位依法行政
人民群众:聘请律师
请不起律师,则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青少年:中小学开设法治课程
加强诚信建设
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更多的法律会产生更多的纠纷
需要更多的司法人员
省级统一招录法官检察官
一律在基层任职,建立逐级遴选制度
需要更多的法律专业人士
律师
公职律师
公司律师
社会律师
公证员
人民调解员
基层法律工作者
法律志愿者
更多的纠纷解决机制
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
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
让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及时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不能无理取闹,也不能有理取闹
“分”的基本思维
党政分工
党领导一切,但党要依法领导,带头守法
党绝对不能干涉国家机关的具体事务
法与政策的关系
政策和法律具有相同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目标
政策和法律要相衔接
政策要转化为法律
法律的实施以政策为指导
政策不能代替法律
政策约束党员,违背政策承担纪律责任
法律是所有人的底线,违反法律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党内法规是由省部级以上党委制定
到建党100周年(1921-2021年)形成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的领导如何实现
政法委要把握政治方向,政法机关党组织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
政企分开
实行(1993年)并发展(1999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机关绝对不能经营企业
国有企业:国家具有所有权 ≠ 国营企业
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防止企业作恶
政社分开
让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立法
国家机关内部的分工
人大体系在同级国家机关中居于核心地位
立法
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全过程:提案、审议、表决与通过、公布
如何主导
以人大为主,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重要法律草案
需要更多的立法人员
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
立什么法
腐败零容忍
环境污染零容忍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我国没有违宪性审查
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
行政
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中央政府宏观管理
省级政府统筹推进
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我国在国家机构的安排上必须精简和效率
减少层次,整合队伍,综合执法,一支行政执法队伍包打天下
需要更专业的执法队伍,持证上岗
临时工没有执法权
更多的监督
审计监督:未来,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
目的:防止地方政府的干涉
司法
司法权的关键: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检察权 ≠ 司法独立
领导干预司法记录、通报制度
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尊重生效裁判
完善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的法律规定
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
审级与最高院相同
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审执分离
诉访分离,逐步终结涉诉信访
信访是个好制度,纳入法治化轨道
办案责任制
终身负责
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必须追责
一般过失责任不追责
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法院引进人民陪审员制度
扩大参审范围
完善随机抽选方式
逐步实现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检察院引进人民监督员制度
加强监督
完善监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
司法公开(四大机关: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
审判公开
检务公开
警务公开
狱务公开
舆论监督
做法治理论客观选择题的关键思路
82宪法是个好宪法,82宪法中的各项制度,第一,要坚持,第二,要完善
建立更多的法律制度,完善更多的法律程序
对每一个国家权力精确细分立法,建立制度
对国家机关建立更多的监督与制约制度
约束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措施
控制和约束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机关和公民的行为
需要更多的立法专业人士、司法专业人士,行政执法人士精简与效率
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
国家正在实施的各项政策和制度都是正确的,除非国家明确该政策和制度需要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