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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附录XVII拟新增对物品及车辆中甲醛释放量的限制

2022-05-10 15:48 作者:倍科认证  | 我要投稿

2022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布草案,拟在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中新增对物品及车辆中甲醛释放量的限制条款。该草案将开展为期60天的公众咨询,并拟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


该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法规生效之日的36 个月后,在物品生产过程中有意添加甲醛或甲醛释放物质的,如果在附录规定的测试条件下,物品的甲醛释放浓度超过以下限值,则该物品不得投放市场;

(a)针对木制物品和家具∶0.062 mg/m3³;

(b)除木制物品和家具外的物品 ∶0.08 mg/m³。

以上限制不适用于∶

(a)在合理可预见的条件下,仅供室外使用的物品;

(b)仅用于工业或专业用途的物品,除非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一般公众可接触到这些物品中释放的甲醛;

(c)REACH 法规(EC)No 1907/2006 附录XVII第72项范围内的物品;

(d)法规(EU)528/2012范围内的生物杀灭产品中的物品;

(e)法规(EU)2017/745 范围内的医疗器械;

(f)法规(EU)2016/425范围内的个人防护装备;

(g)法规(EC)No 1935/2004 范围内的意图直接或间接与食品接触的物品;

(h)二手物品。

2.在法规生效之日的 48 个月后,在道路车辆的生产过程中有意添加甲醛或甲醛释放物质的,如果在附录所规定的测试条件下,车辆内部的甲醛释放浓度超过 0.062 mg/m3,则该道路车辆不得投放市场。

以上限制不适用于∶

(1)仅用于工业或专业用途的道路车辆,除非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一般公众可接触到这些车辆内部中释放的甲醛;

(2)二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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