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卡丽的记忆商店:守护者(上)

那天的晨霞,伴随着阴雨蒙蒙……
HP同人:艾米卡丽的记忆商店系列,如果感兴趣的话可以从序章看起(๑•́ωก̀๑)
晨间奶白色的浓雾,早晨那曲意绵长的细雨,皆是伦敦的特色,这些我都同意,但唯独在茶与咖啡的问题上,我偏偏选择了后者。
我坐在店里,惬意地品上了一杯热咖啡,欣赏着橱窗外的烟雨朦胧,这个天气来对角巷的人很少,来记忆商店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大家大都爱幻影显形到各自的目的地,更没有人愿意来对角巷溜达一圈。
就在这个想法刚刚在我的脑海里初见雏形时,我立刻看到了极为不协调的一幕,一个年轻人正艰难地在大雨中行走着,穿越街角,看起来目的地是向我的小店。他的头发上满是雨珠,估摸着大约有二十岁出头,帅气的脸庞下却透露出种种稚气。他推开门玻璃门,向我鞠了个躬,用他的方式向我表达了诚挚的敬意。
“我来寻找勇气,小姐。”
稍后我便意识到,毕恭毕敬站在我面前的是英国魔法部的一名准傲罗,这个稚气未泯的男孩(请允许我这么叫他)在我心中的形象瞬间高大了不少。我饶有兴致地给他也沏了一杯咖啡,看他拨了拨杂乱的头发,他继续说道。
“我叫安德,是一名魔法部的准傲罗,拿到通知的那个晚上,我既兴奋又惶恐。一个傲罗,这是多么崇高的职业啊!多少人梦寐以求想要加入他们,清洗黑魔王的余孽。但我害怕了,我却因此害怕了。我清楚地知道,在我优异成绩的背后,我的内心实际上是极度懦弱的,我没有勇气赌上自己的生命去进行这崇高的职业。”
我看见他的手因激动而在不断地颤抖着,有不少咖啡撒到了地板上,他勉强喝了一口,叹了一口气。又说道。
“您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一定要成为一名傲罗,可笑的是,这是我很小的时候就萌生的愿望,现在当我与愿望仅一步之遥时,我却感觉到之前我自认为是是阻碍的困难都是虚无飘渺的。N.E.S.T考试,傲罗职业要求测试,那些都是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的自娱自乐。但真正困难的,是跨越生与死之间的万丈崖沟。”
“魔法部为了打消我的疑虑,还专门组织我去了一次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当我看到失去理智的隆巴顿夫妇时,您以为我没有被触动吗?我有,我感到愤怒,我想拔起魔杖为他们复仇,他差一点就赢了。但很快,恐惧冲昏了我的头脑,我开始害怕了,害怕这就是我的结局。被钻心剔骨这样的终极恶咒折磨疯,然后在病床上度过我的后半生。”
他英俊的面庞因愤怒而扭曲,从他的眼中,我看到的仍是一个孩子。他低下头,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他再也说不下去了。我走上来拍了拍他的肩,然后抬头看着窗外飘渺虚幻的场景,似乎只存在于我的梦境。
他沉默了良久,忽然抬起头挥了挥魔杖道。
“这是我的双面镜,另一块我会一直带在身上,如果您有了消息,请通知我。”他从衣帽架上拿起自己宽大的外套,踏入了茫茫雨幕中。
在雨幕中,我模模糊糊间看见他朝我深深鞠了一个躬……才径直离开。
“你在逃避……”我对着他离开的方向缓缓道。
我接住那块魔镜,陷入了沉思,伦敦茫茫的雨在我的世界中已然消逝,却只有屋檐下偶然落下的几滴雨滴显得无比清澈。男孩是一个优秀的人,但同时也是一个没有信念的人,而我完全可以拒绝他。因为这本不是我的初衷。
然而,这些年来流散在世界各地收集记忆的经历让我陷入了一个难解的道德困境,我对人们的记忆投入越多的情感去聆听去感受,也就会被这些我珍视的记忆冠以信念救赎者的名号,然后推向那座名为道德的高崖。我犹豫了,而在我短暂间的动摇中,那个孩子迷离的双眼闪过我的心扉,柔软地触动了我内心中最柔软的心弦。我知道我已非做不可了,意境散去,伦敦的雨再次君临耳际。
有了目标,我便开始了行动,我小酌一口咖啡,让热流涌遍全身。然后我挥动魔杖,架子上的记忆球活跃起来,我将魔杖一挥,让记忆球排着队列从我面前飞过,我只需看一眼就可知道记忆的由来。但是找到我需要的那个并不容易。
1234……101、102、103……701、702、703……我一个个记忆球查找,一个个的比对,待到夜幕笼罩伦敦,绵长的细雨隐退,洁白的明月高挂碧空时,我排除了最后一个记忆。不知不觉,已是一个下午的时间了,但我并不觉得沮丧。我的记忆中不乏激励人心的,也不乏有着教育意义的事例。但要真正能够设身处地地让他感同身受的记忆,可以说一个也没有。
我开始转变思路,我再次挥动魔杖,将小店内的电灯点上。(自从我从韦斯莱先生的记忆里见识了麻瓜科技的神奇后,我的蜡烛便失业了)我翻出一本心理学手册,麻瓜写的书,但对我记忆商店的业务很有帮助,所以我便购进了一套摆在记忆商店内。
我一边查找书籍一边思索,一边就着冷咖啡咽下培根三明治,过程虽然漫长,但我感觉我自己越来越接近问题的关键所在,关键是境遇,关键是情景,记忆的主人应当和男孩一样,曾经站在命运的十字路口,而他选对了。
早晨与他交谈的画面如电影般在我的脑海闪过,这种感觉很像冥想盆,但这记忆仅属于我自己。
我找到了答案。
我拿出一封信纸,我先将落款填上,落款是艾米卡丽,曾经您的学生,格兰芬多的学生。
又过了不知多久,街道上的行人已稀,我将完成的信塞进信封,然后招来我的猫头鹰娜梅莉亚。这是一个女王的名字,而她也有着女王的高贵气质和傲娇本性,在我喂了她三颗玉米粒后她才勉强扑腾着翅膀离开。
目送着我的猫头鹰一闪一闪,飞入夜空,明月已然当空,皓月千里,她的身躯却遮住了半个月亮。
我在心头长舒了一口气,不管怎么样,我总算是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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