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名状》:试挽天倾者,必为齑粉
电影开场第一个画面,装死的庞青云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从此后,他决定,换个活法。
但这个活法,导演不是用镜头告诉我们,也不是用语言告诉我们,而是把它隐藏在最深的暗角里。
庞青云这个形象过于复杂,等抽丝剥茧一般抽离开一切的疑团,这个最后浮出水面的真相,令人唏嘘。
本片改编自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刺马案”,但我通观刺马案全案,可谓既不稀奇,也不古怪,冠之“奇案”未免过于失准。
但细细考究,刺马案之稀奇却正在于:此案既不复杂,也不难究,简直程度连三岁幼童都可以审理,但真凶却始终逍遥法外,最后慈禧亲笔御书,不了了之。堂堂朝廷委派的边陲就任封疆大吏,竟死的一文不值!
其蹊其跷,正如当年北齐神武帝初见京庭禁军之混乱,如出一辙:
朝廷之弱,朝堂之颓,从此后,为世人公知。
朝廷统治力之虚弱,令人触目惊心。
而改编自“刺马案”的《投名状》却继续深挖,试图塑造一位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的“庞青云”,试图探索危亡之任,究竟可堪负否?
其情其悯,不吝于明末最后一位孤臣孙传庭。
所谓孤臣者,崖岸自高,但内其卑谦。投名状不刻画庞青云之清高,而刻其卑谦,实在是晦涩。
他敢于拼命、努力血酬,身负大志,但勾引二嫂、阴谋上官、背信弃义……
你不能简单地把他与二嫂的奸情视作见色起意。因为二嫂本来就是扬州瘦马,纵使被卖为小妾,也比在土匪窝里舒坦——这正是二嫂不可能告诉赵二虎的隐情。她告诉了庞青云,而庞青云能理解她。人可能遇见爱情、遇见伴侣、遇见朋友,却很难遇见理解。二人的苟苟也显得顺理成章。
赵二虎当然不会想到这些。赵二虎是片中刻画唯一最为简单的人物,性格单一,眼中只有义气和豪迈,如此人杰,心中但凡有些许正气,谁又愿以阴谋待之?
所以二嫂不能告诉这个简单的粗线条人物她内心的哀怨,因为她本来就是一个逆来顺受的性子,毫无闪光品质,所行所为,都是被动承受。只有一次意外是真情流露。因为庞青云虽然落魄,但大约是她曾身为扬州瘦马之时所能企及的最大美梦(官宦之家的侧室)。与其说是意外,不如是说对过往的心理弥补。
古代军制,笼统划分,无非大略为募兵制和屯兵制二种,而清则一直施行的是佣兵制。佣兵军制的特点,便是非战时没有军费支出,经济负担小。缺点最显著的就是战时冗长,因为佣兵首领以战争获利,无战则无利。夸大战功则难,除贼不尽则易。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能明白满清三大巨头为何会坚决反对庞青云打南京了。这种坚决反对,并不仅仅来自于普遍的一种战争贩子的逻辑,更来自清朝佣兵军制的特殊底层运行逻辑。
而“太后派”自然乐见战争终结,但庞青云提出减免三年赋税则彻底倒向了太后派的对立面。
是不是众皆认为,战后税赋减免乃是常情???
去你M的常情!常情是安稳时期才会出现的维持表面的假象,战时无常情!
清自建国起,赋税便低,收入便少。就算毫无黑点的雍正期,都有时拿不出黄河赈灾钱,要去卖官。更别提其他任更差阶人皇,到了慈禧时期,本就没有盈余的内库,还要加上战争赔款、佣兵大额军费和外贸逆差,钱财早已成为扼杀皇庭之命脉。
所以,庞青云所提减免三年赋税,那不是要钱,是要皇家的命!
庞青云不知道吗?
他知道。
这就是他要的活法。
至少,保下三省之地生民。
所以,他可以背信弃义,他可以残害手足兄弟,他可以一个人沉默着背上所有罪名。
但这世道,不是你染黑了自己,就一定能换回一片乾坤青白。
后人皆称赞张居正,认为张首辅多活几年,必能延续明末国祚,张首辅也是一个勇于染黑自己双手的政治家,但他幸亏死的早,不然清名必然不保。
犹幸张郎薄命,不见身后倾颓。
无数正义之士,以鲜血来换取日月青天。
而庞青云,以墨色自染,以求乾坤延伫。
悲呼!
鲜血讴歌者,不可得,
血色自囚者,亦不可得。
其谁可得者?不过时也势也。
天下豪杰何其之多,而时势却非求而可索。
庞青云爱二虎,怜之惜之,不忍以真相告示,而选择让二虎死在为义尽忠之上。行大义而废小义,小义已失,而大义终于也未可得。此小大得失之间,其实毫无关联。
视投名状,而背弃之,其一悲也。
姜午阳爱二哥,于是杀二嫂以平大哥之心,二嫂已失,而兄弟未保,此二悲也。
兄弟相残,庞青云死于刺客之手,午阳不忍大哥死前醒悟是朝廷杀他,而大呼“刺庞者,姜午阳是也!”
此呼,非为告天下,而为告慰大哥:杀你的,是小弟,而不是朝廷。以保其壮志得偿之愿,此三悲也。
庞青云既死,则苏州赋税免除之承诺亦告废弃,生民之愿,不可得也。此全片之大悲也!
庞青云之隐忍、赵二虎之豪情、姜午阳之纯粹,所做之努力,所偿之夙愿,尽付流水!
他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想要换个活法,但这个世道,只允许他再躺进死人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