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我们生活中的证据——证据常识的故事(1)

2023-03-16 13:20 作者:学之仁者  | 我要投稿

        提起证据,通常让人想到的,或是警灯闪烁的现场处警,或是庄重森严的法庭审判,或是旁征博引的教学科研,或是仪器试管的探索实验,等等,总之是一些与“大事”相关的活动或事物。而让人联想最多的,则通常是与告状、诉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相关的一些事儿。其实,证据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很有关系的。证据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如同所有社会现象一样,只是形形色色的人类社会中林林总总的万千现象中的一种而已。所以,证据也是一种现象,是社会现象而非自然现象,是与人类社会密切相关的现象,故本书称之为“证据现象”。证据如同商品、政府、军队、戏剧、书籍、电脑、股价、白酒、渔杆、生活垃圾和语言、文字、曲调、武术、书法、法律、章程、条令、规则、习俗、礼仪、历法、概念、公式、定理等等社会现象一样,都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不同现象,是一种人们为了证明而提出的特定凭证而已。

        人们说起证据,也总是将它与汗牛充栋的证据法学书籍和期刊等证据法学理论的载体联系在一起,与证据法学学科的专业性、学术性联系在一起,法学研究机构和法学院(校)系设有专门的证据学科、证据专业、证据课程,众多法学学者中也分为不同的证据理论学派,以至不少非专业人士对与证据相关的知识敬而远之,既觉得太学术、太深奥,也觉得与己无关。而诸多的证据理论中,几乎实际上都是在研究和讨论诉讼活动中的证据,大专院校学科设置中的证据学专业和课程都只是在法学院系中设置,研究机构的证据学科也只在法学研究院所,似乎证据现象只是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学教学科研相关的现象,只是执法、司法的诉讼活动中的特有现象,以至现在不少法学院系证据专业的学科名称也由“证据学”改为了“证据法学”,学者们还为此进行了认真地讨论。这就更加束缚了人们的思想观念,仿佛证据是一种高深莫测、高不可攀的东西,不在这个专业就只是一只菜鸟。实际上,证据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只是人们平常不一定注意到它、不一定朝着这方面去考虑而已。其实,证据现象与每个人都是可能发生联系的,有时候甚至是利益攸关的联系,比如当你或者亲朋涉及相关诉讼案件时、被超市无端搜身时、被高楼抛物砸中时、被无故碰撞摔伤时,等等,你不找证据也得去找,甚至证据还会来找你。可见,了解一点证据常识以备不时之需是必要的,普及一点证据常识也是必要的。

        普及证据知识,需要将证据知识从严肃的执法司法领域里、从高雅的学术殿堂上,“下放”到普通的民众中、日常的人类生活中,让人民群众都有条件“消费”它。因此,需要将证据知识严肃、深奥的法律面孔、学术面孔,改换成日常生活的面孔,使人们愿意接近它、亲近它、接受它、理解和掌握它。因此,证据的知识、理论虽然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但它也需要进行科学普及。其实,应当扩展我们对“科普”的认知,扩大它的内涵和范围。科普不只是自然科学知识普及问题,同时也应当是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知识普及的问题,它们都应当纳入科普的范畴,都应当成为提高全民族人文素养的必要内容。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在当下显得尤为紧迫。而对证据知识的科普,就有一个普及方式问题。本书进行的这个尝试,就是采取用通俗易懂的办法来帮助人们了解证据知识,用讲故事的方式来理解证据知识。

        笔者想用讲故事的方式来谈论证据知识,要从拙著《证据组合论》说起。在拙著的编辑审稿过程中,现在已是中国检察出版社副总编辑的安斌老师几次提出,拙著60余万字的篇幅,又是一本在证据学领域“融通了多学科的研究视角和途径,透视证据法学基础问题”,“在观念、视角、概念、体系等方面充满了颠覆与创新的‘与众不同’的书”,这种全新的角度和思路本就难以为人们所理解和认同;加上全书除在第一章开篇中有一个作者亲历案例之外,少有具体的案例和事例进行阐释和说明,读者还是不太容易接受;而现有较长的篇幅又难以通过充实案例来使该书更加丰富和生动、易于阅读。拙著的“一本正经”,使得它在通俗化上留下了一些遗憾。希望以后能够将这些观点进行较为简洁生动、通俗易懂的解说,使该书的观点更易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为了便于听取读者反映,了解拙著出版后读者的接受程度,作者不仅在后记中注明了自己的电子信箱地址和互联网上的个人博客“证据现象的情有独钟者”,同时还在其他网络平台上又开设了以“证据现象新观察”等为博名、博主名为“学之仁者”的另外两个博客,上传了一些拙著中的自认为比较新的、或者是有些“与众不同”的部分内容,以便与读者进行交流。通过这些渠道,收到了许多读者的意见和批评,有的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

        归纳笔者与读者在电子信箱和个人博客上交流的内容,读者阅读体验不良的反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觉得“看不懂”、读着“太费劲”。比如笔者上传博客的有关《证据组合论》一书的相关博文有一百多篇,网友“冰凉”就其中的一篇博文《科学真实比法律真实可靠》与博主进行讨论,在双方博客上讨论的文字有七千多字,网友“百战福将”、“追真求恒”、“露珠儿”等也旁观助阵、叫好。但是讨论到最后,网友还是提出来,觉得读拙著太费劲。“冰凉”在作者的博客上评论说:“博主研究的东西对我来说太深了,我学得很费劲”。另一方面是觉得缺少实例,希望能够通俗易懂些。比如网友“wellstab”就在作者的博客上评论 :“我觉得文中一缺实例,二缺司法经验解析。”笔者与网名“青色的麦子”(后更名“青涩的麦子”。讨论中感觉似乎这是一位律师朋友)的读者有着三、四千字的电子信件往来,这位读者就给作者提出:“从作者简介看,您似乎即将退休,那时估计将有更多时间,也好整理一下思路,所谓大道至简,最深的道理用最通俗的话表述出来才易为更多人接受。希望到时有新的版本出现。”“就我而言,迫切希望,作者可以出一本通俗易懂,适合我等人群的证据方法论一书,包括如何收集,辨别,判断,运用证据的书,以为像我这样的以有益的指导,对中国刑事诉讼证据规则以有益借鉴。”我在回信中也讲到:“拙作让您难懂,我感到很惭愧。上次回信曾说过,我的表达的确是存在不少问题的。这种不足,是我个人修养不足造成的,只能靠以后再努力了。不少读者都向我提出了在本书的基础上进一步通俗化的问题,这给我触动很大。看来,只是我自己自说自话是不行的,至少是对读者们的不尊重。现正在筹划再写一本以‘用故事讲道理’为基本方法的书,来对我的一些想法进行一次通俗化处理。”

        读者们的批评意见都给我以深深的启发和触动,促使我下决心以“用故事讲道理”的形式来再写一本书。为了写好此书,不辜负读者的期望,笔者只得进行大量的阅读、观看和筛选,通过书籍、报刊、电视、网络等途径,以尽量能够掌握多一些的案例、事例,使故事筛选的面更广一些、程度更深一些、内容更准一些、分量更重一些。先后从6000多个案例、事例中进行筛选和比较确定了百十来个故事。同时,笔者对于“用故事讲道理”的表述方式,也进行了一些摸索。由于工作负担较重,加上因工作原因所必须进行的一些写作活动,以及收集、筛选、整理各类故事又必须严肃而认真,生怕有愧读者,以至用了十多年的时间进行准备,到退休几年后才拿出了书稿,实在惭愧。所以,书名也就弄成了《证据的故事——〈证据组合论〉通俗演绎》。

 

 

 


我们生活中的证据——证据常识的故事(1)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