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猫城记》节录(6)
"快回去,迷林被抢了!”大蝎的眼珠差一点努出来。迷林似乎是一切,他的命分文不值。 "先告诉我早晨的事,我便随你回去。”我说。 大蝎几乎气死过去,脖子伸了几伸,咽下一大团气去:“迷林被抢了!”他要有那个胆子,他一定会登时把我掐死! 我也打定了主意:他不说实话,我便不动。 结果还是各自得到一半的胜利:登时跟他回去,在路上他诉说一切。 大蝎说了实话:那些参观的人是他由城里请来的,都是上等社会的人。上等社会的人当然不能起得那么早,可是看洗澡是太稀罕的事,况且大蝎允许供给他们最肥美的迷叶。每人给他十块“国魂”--猫国的一种钱名--作为参观费,迷叶每人两片--上等肥美多浆的迷叶--不另算钱。 好小子,我心里说,你拿我当作私产去陈列呀!但是大蝎还没等我发作,便很委婉的说明:“你看,国魂是国魂,把别人家的国魂弄在自己的手里,高尚的行为!我虽然没有和你商议过,”他走得很快,但是并不妨碍他委曲婉转的陈说,“可是我这点高尚的行为,你一定不会反对的。你照常的洗澡,我借此得些国魂,他们得以开眼,面面有益的事,有益的事!” “那吓死的人谁负责任?” “你吓死的,没事!我要是打死人,”大蝎喘着说,“我只须损失一些迷叶,迷叶是一切,法律不过是几行刻在石头上的字;有迷叶,打死人也不算一回事。你打死人,没人管, 猫国的法律管不着外国人,连'一’个迷叶也不用费;我自 恨不是个外国人。你要是在乡下打死人,放在那儿不用管,给那白尾巴鹰一些点心;要是在城里打死人,只须到法厅报告一声,法官还要很客气的给你道谢。”大蝎似乎非常的羡慕我,眼中好像含着点泪。我的眼中也要落泪,可怜的猫人,生命何在?公理何在?